认 基本解釋
- 分辨,識別。 例如 ~生。~得。辨~。
- 表示同意。 例如 ~可。~賬。
- 與本來無關係的人建立某種關係。 例如 ~親。
- 認吃虧。 例如 這事沒辦成,我~了。
认 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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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聲。從言,忍聲。本義:認識,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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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義 [recognize;identify]書證
- 你去營中尋林教頭來,認他一認 —— 《水滸傳》
- 過了數日,待沒了認色,卻將去本府告賞 —— 《古今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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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認出他失散多年的兄弟;認記(辨認的記號);認色(辨認的標記);認旗(軍中作爲標誌、信號的旗幟);認領(辨認並領取);認證(辨認並證實);認透(看透了,識破);認屍(辨認親人的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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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作;認爲 [regard as;think;consider]。如:認真(當真,信以爲真);認賊爲子(佛家語,比喻把虛妄現象當作真實的理境,指衆生總以現象代替本體;泛喻顛倒是非,善惡不分);認犯頭(認爲冒犯的理由。即發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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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 [admit;acknowledge]。如:認過(承認過失);認供(招供);認範(認賬;就範;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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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本無某種親密關係的人看作有某種親密關係 [ado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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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認義(結義;結拜);認親(認作親戚);認族(把同姓不同宗的人認成同族);他們認他爲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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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禮道歉 [apologize]。如:向她認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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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允承擔;在正式協議書上簽名認購(如股票),尤指簽名認購新的證券 [subscribe]。如:認納(應承交納);認捐(應承捐錢);認派(應承攤派);認打(願意捱打);這批股票中就數他認得多;認股權(指在一定期限內,依一定價格,向公司認購一定股數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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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命;認吃虧——後面帶「了」 [accept as unavoidable]。如:你不用管,這事我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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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認得 [know;recognize]。如:認取(記得;認得);認知(認識和感知);認的(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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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訒」。說話謹慎 [deliberative]書證
- 外是者謂之認 —— 《荀子·正名》
↳ 認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未收錄「认」字頭,請參考「認」字:)
【酉集上】【言字部】 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7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仍去聲。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