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 基本解釋
谕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諭
〈動〉
(1) (形聲。從言,俞聲。本義:舊時上告下的通稱。也指告訴)
(2) 同本義 [instruct;tell]
諭,告也。——《說文》
以諭九稅之利。——《周禮·掌交》
訝士掌四方之獄訟,諭罪刑于邦國。——《周禮·秋官》
(3) 又如:諭葬(聖上發旨的葬儀);面諭;諭知(告諭而使人知曉)
(4) 明白、懂得 [understand;see]
諭,曉也。——《廣雅》
教之以事而諭諸德者也。——《周禮·師氏》注
其言多當矣,而未諭也。——《荀子·儒效》
又不能諭其內志。——《漢書·文帝紀》
先生坐!何至於此!寡人諭矣。——《戰國策·魏策》
詞性變化
◎ 諭
〈名〉
(1) 舊時用指上對下的文告、指示 [instruction]
這可得便來諭,着魏子英拿 沙龍。——《小五義》
(2) 又如:來諭;手諭;賜諭
(3) 告誡的言辭 [edict]
(4) 比喻 [analogy]
請以市諭,市朝則滿,夕則虛。——《戰國策》
常用詞組
【唐韻】羊戍切【集韻】【韻會】兪戍切,𠀤音裕。【說文】告也。【類篇】曉也。【韻會】及其未悟,告之使曉。【穀梁傳·桓六年】修敎明諭國道也。【禮·祭義】諭其志意。【疏】使祝官啓告鬼神,曉諭鬼神以志意。【周禮·秋官】訝士掌四方之獄訟,諭罪𠛬于邦國。【註】告曉以麗罪,及制𠛬之本意。【疏】諭爲曉,故曰告曉。【戰國策】寡人諭矣。【註】諭,曉也。【呂覽·離謂篇】言者以諭意也。【淮南子·主術訓】衰絰菅屨,辟踴哭泣,所以諭哀也。【註】諭,明也。
又【玉篇】譬諭也。【前漢·賈誼傳】誼追傷屈原,因以自諭。【師古註】諭,譬也。
又【廣雅】諫也。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有左右諭德。
又縣名。【晉書·地理志】新諭縣,屬荆州安成郡,吳置。【唐書·地理志】招諭縣,屬錦州,垂拱三年置。
又姓。【廣韻】東晉有諭歸,豫章人,撰《西河記》。何承天云:音樹。
又【玉篇】他口切,偸上聲。誘也。 【集韻】或作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