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形〉
(會意。从門之下一之上。甲骨文字形。象屋裏俎上有肉的形狀。本義:合適;適宜) 同本義 [fitting; suitable]
宜,所安也。——《說文》
宜,事也。——《爾雅》
宜得其所也。——《蒼頡篇》
君子宜之。——《詩·小雅·裳裳者華》
宜其室家。——《詩·周南·桃夭》
世易時移,變法宜矣。(宜矣,是適宜的了,是應該的了。)——《呂氏春秋·察今》
又如:宜子(女子富有生育能力);宜民(使民衆安輯);宜時(適時);宜春(適宜於春天)
詞性變化
〈名〉
(1) 煮熟可吃的肉 [meat dishes;cook]
弋言加之,與子宜之。——《詩·鄭風》
(2) 祭名。祭祀土地之神 [sacrificial god]
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而後出,謂之宜。——《爾雅》
(3) 適宜的事 [matter]
(4) 豐收 [harvest]。
如:宜年(指豐收之年)
(5) 通「儀」。法度,標準 [law;moral standard]
宜鑑於殷,駿命不易。——《詩·大雅·文王》
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詩·小雅·由儀序》
(6) 通「誼」( yì)。合理的道理、行爲 [just]
將施於宜。——《國語·晉語四》
案主當宜,行其正理。——《管子·明法》。俞樾雲:「宜乃誼之省。」
宜無嫌於往初。——張衡《東京賦》
<助動>
(1) 應當(多用於否定式) [should]
不宜有所過。(「宜」,應該;「過」拜訪。)——《史記·魏公子列傳》
宜付有司論其刑賞。(應該交給主管的官,判定他們受罰或者受賞。有司:職有專司,就是專門管理某種事情的官。刑:罰。)——諸葛亮《出師表》
宜乎衆人矣。(當然人很多了。宜:應當,這裏和「乎」字連用,有「當然」的意思。乎:用在形容詞、動詞、副詞的後面,表示事物或動作的狀態,同「然」。衆矣:人很多了。)——宋· 周敦頤《愛蓮說》
國亦宜矣。——清· 梁啓超《譚嗣同傳》
又如:宜蠲(應該減免);事不宜遲;不宜操之過急;宜速歸;宜然(應該這樣);宜當(情理上必須如此)
〈副〉
(1) 當然 [certainly]
宜君王之慾殺女而立職也。——《左傳》
(2) 大概 [almost]
今陰陽不調,宜更歷之過也。——《漢書》
常用詞組
宜 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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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安、和順。《禮記·大學》:「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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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呂氏春秋·不苟論·當賞》:「主之賞罰爵祿之所加者宜,則親疏遠近賢不肖,皆盡其力而以為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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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詩經·鄭風·女曰雞鳴》:「弋言加之,與子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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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適、相稱。如:「動靜皆宜」。宋·蘇軾〈飲湖上初晴後雨〉詩二首之二:「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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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應當。如:「不宜喧鬧」、「不宜妄自菲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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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似乎。《漢書·卷二一·律曆志上》:「今陰陽不調,宜更曆之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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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禮記·月令》:「天子乃與公卿大夫共飭國典,論時令,以待來歲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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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如元代有宜桂可。
〔古文〕𡪀
𡨆
𠣨【唐韻】【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
𠀤音儀。【說文】所安也。【增韻】適理也。【易·泰卦】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禮·王制】齊其政,不易其宜。
又【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註】職方氏所謂靑州宜稻粱,雍州宜黍稷之類是也。
又【詩·周南】宜其室家。【傳】宜者,和順之意。
又【爾雅·釋詁】宜,事也。【詩·大雅】公尸來燕來宜。【毛傳】宜其事也。
又【玉篇】當也,合當然也。【禮·樂記】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又祭名。【書·泰誓】類于上帝,宜于冢土。【註】祭社曰宜。冢土,社也。【禮·王制】宜乎社。【註】引爾雅,起大事,動大衆,必先有事乎社,令誅罰得宜。
又州名。古百越地,庸置粵州,改宜州。
又姓。【正字通】元宜桂可,博通經史。
又通作儀。【前漢·地理志】伯益能儀百物。儀讀與宜同。
又叶五何切,音俄。【詩·鄘風】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叶上佗下何。◎按《音學五書》宜古音魚何反。宜字《詩》凡九見,《易》一見,《儀禮》一見,《楚辭》一見,𠀤同。後人誤入五支韻,據此則又非但叶音矣。 【集韻】宐,隸作宜。
宜 音韻方言
宜 字源字形
甲骨文 | 金文 | 楚系簡帛 | 說文 | 秦系簡牘 | 楷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