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 基本解釋
- 居住;棲息。《莊子•至樂》:「魚處水而生,人處水而死。」
- 居家不仕,隱居。《易•繫辭上》:「君子之道,或出或處。」
- 女未嫁。《莊子•逍遥遊》:「綽約若處子。」
- 暫止;休息。《孫子•軍争》:「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
- 留,留下。《國語•魯語下》:「踦跂畢行,無有處人。」
- 自居。《史記•孝武本紀》:「而敢為大言,處之不疑。」
- 停止,止歇。《易•小畜》:「既雨既處。」
- 相處,交往。如:處得來;和平共處。《詩•小雅•黄鳥》:「此邦之人,不可與處。」
- 位置在(某處)。如:處心積慮;設身處地。《老子》第六十六章:「聖人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
- 安頓;安排。《禮記•檀弓下》:「何以處我?」
- 享有;據有。《韓非子•難勢》:「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
- 擔任;委任。《荀子•堯間》:「處官久者士妒之,禄厚者民怨之,位尊者君恨之。」
- 審度;辨察。《禮記•禮運》:「處其所存,禮之序也。」
- 分別。《墨子•小取》:「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
- 決定;決斷。《左傳•文公十八年》:「則以觀德,德以處事。」
- 處置;辦理。《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將軍量力而處之。」
- 懲罰。如:懲處。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慕賢》:「竊人之財,刑辟之所處;竊人之美,鬼神之所責。」
- 姓。《廣韻•語韻》:「處,姓。《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 處所;地方。如:住處;何處。《史記•五帝本紀》:「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衛。」
- 時刻;時間。宋岳飛《滿江紅》:「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
- 地位。《韓非子•外儲説左下》:「子之處,人之所欲也。」
- 定準。《吕氏春秋•誣徒》:「不能教者:志氣不和,取舍數變,固無恒心,若晏陰喜怒無處。」
- 事物的方面或部分。如:長處;短處;不足之處;大處落墨。《世説新語•文學》:「長史諸賢來清言,客主有不通處,張乃遥於末坐判之。」
- 政府中的機關或機關團體的部門。如:軍機處;侍衛處;聯絡處;教務處;辦事處。
- 人名用字。也作「據」。《集韻•御韻》:「處,闕。人名,齊有梁丘處,通作據。」
處 詳細解釋
chǔ
-
(會意。从几,从夂,或从処,虍( hū)聲。「処」即「處」的古字,於六書爲會意。金文加聲旁「虍( hù)」變成了形聲字。本義:中止;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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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義 [stop]書證
- 処,止也。得幾而止 —— 《說文》
- 君子之道,或出或處 —— 《易·繫辭上》
- 處者處 —— 《禮記·射義》
- 譬之如牛馬處暑之既至 —— 《國語·楚語》
- 日月不恆處,人生忽若離 —— 三國·魏·曹植 《浮萍篇》
-
居住;生活 [dwell]書證
- 莫敢遑處 —— 《詩·召南·殷其靁》
- 佔右穴居而野處 —— 《易·繫辭下》
- 淖約若處子 —— 《莊子·逍遙遊》
- 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 —— 范仲淹 《岳陽樓記》
-
居家不仕,隱居 [withdraw from society and live in solitude]書證
- 處士橫議 —— 《孟子》
- 處人以譽尊 —— 《淮南子·主術》
-
懲罰 [punish]書證
- 議罪處罰 —— 《漢書·師丹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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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辦理 [manage]書證
- 德以處事 —— 《左傳·文公十八年》
-
決斷;定奪 [judge]書證
- 臣愚不能處也 —— 《漢書·谷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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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執掌 [take charge of;preside over]
-
對待 [treat]書證
- 何以處我? —— 《禮記·檀弓下》
hū
-
相交,交往 [get along;have social intercourses with]書證
- 與貴酋處二十日,爭曲直,屢當死 —— 文天祥 《指南錄後序》
-
定,常 [steady]書證
- 喜怒無處 —— 《呂氏春秋·誣徒》
- 猶思故處 —— 《呂氏春秋·音初》
hù
-
另見 chù [py=chù]
-
處所;地方。人或物所在的地方 [location;place]書證
- 處,所也 —— 《廣韻》
- 五刑三次,是無隱也 —— 《國語·魯語上》
- 遷徙往來無常處 —— 《史記·五帝紀》
- 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跡指示獸處者人也 —— 《史記·蕭相國世家》
- 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 —— 賀知章 《回鄉偶書》
- 曉看紅溼處,花重錦官城 —— 杜甫 《春夜喜雨》
-
部分;方面 [part;point]
-
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裏的一級單位、一個部門 [department;section]
-
另見 chǔ [py=chǔ]
處 國語辭典
1.
地方、場所。
例如
如:「住 處 」、「各 處 」。
2.
事物的某一部分。
例如
如:「益 處 」、「長 處 」、「用 處 」。
3.
機關團體的組織單位。
例如
如:「訓導 處 」、「人事 處 」、「新聞 處 」。
4.
時候、時刻。
書證
- 唐·杜甫〈述懷〉詩:「沉思歡會 處 ,恐作窮獨叟。」
- 宋·柳永〈雨霖鈴·寒蟬淒切〉詞:「都門帳飲無緒,留戀 處 、蘭舟催發。」
5.
量詞。計算部位、地點的單位。
例如
如:「一 處 勝景」、「兩 處 流沙」、「三 處 瘀傷」。
姓。如漢代有 處 興。
在家未出仕或未出嫁的。
例如
如:「處士」、「處子」、「處女」。
1.
居住、止息。
書證
- 《左傳·僖公四年》:「君 處 北海,寡人 處 南海。」
- 《墨子·節用中》:「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掘穴而 處 焉。」
2.
存在、置身於。
例如
如:「 處 於逆境」、「設身處地」、「處變不驚」。
3.
交往、對待、共同生活。
例如
如:「相 處 」、「和平共 處 」。
4.
安頓、安排。
例如
如:「何以自 處 」。
書證
- 《國語·魯語下》:「昔聖之 處 民也,擇瘠土而 處 之。」
5.
裁制、懲罰。
例如
如:「處分」、「處罰」、「懲 處 」。
6.
辦理。
例如
如:「處理」。
書證
- 《三國志·卷三五·蜀書·諸葛亮傳》:「將軍量力而 處 之。」
7.
決斷。
例如
如:「處斷」。
書證
- 《漢書·卷八五·谷永傳》:「臣愚不能 處 也。」
8.
退隱自居。
例如
如:「出 處 進退」。
處 康熙字典
【申集中】【虍字部】 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5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 【說文】作処。 【廣韻】俗作䖏。
↳ 処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未收錄「處」字頭,請參考「処」字:)
說文解字·処
卷十四
止也。得几而止。从几从夂。處,処或从虍聲。昌與切文四 重二
說文解字注·処
(処)止也。人遇几而止,引申之爲凡凥処之字,俗分别其上去。从夊几。夊讀若黹,從後致也。人㒳脛後有致之者,至乎几而止,故字从夊几。昌與切。五部。夊得几而止也。此釋會意之恉。以上八字與舊本不同,今更正如此。又以上三篆皆會意,而不入人部尸部夊部者,重几也。
(處)處或从虍聲。今或體獨行,轉謂処俗字。
處 音韻方言
音標 & 周邊語言
- 國際音標
- tʂʰu˨˩˦
- 唐代讀音
- *chiù *chiǔ
- 日語讀音
- TOKORO ORU
- 韓語羅馬
- CHE
- 現代韓語
- 처
- 越南語
- xử
方言讀音 (舊版簡文)
- 廣東話
- cyu2 cyu3 syu3
- 客家話
- [海陆腔] chu5 chu3 [客英字典] chu3 chu5 [台湾四县腔] cu5 cu3 [沙头角腔] cu5 [梅县腔] chu3 chu5 [东莞腔] cu5 [陆丰腔] chu3 chu5 [宝安腔] cu5 [客语拼音字汇] cu3 cu4 [梅县腔] cu5
音系簡文
- 中古音
- 穿昌母 語韻 上聲 杵小韻 昌與切 三等 合口;穿昌母 御韻 去聲 處小韻 昌據切 三等 合口;
- 近代音
- 穿母 魚模韻 上聲 杵小空;穿母 魚模韻 去聲 處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透母 模部 ;透母 模部 ;王力系统:昌母 魚部 ;昌母 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