埰 基本解釋
- 墳墓。
- 同「採」,古代卿大夫的食邑。
其它字義
● 埰 喃字。讀音thái,國王授於的地面。
埰 康熙字典
【丑集中】【土字部】 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8
【廣韻】【集韻】倉代切,音菜。埰地也。
又【集韻】此宰切,音採。【揚子·方言】冢,或謂之埰。【郭璞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正字通】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 采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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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采
卷六
捋取也。从木从爪。倉宰切
說文解字注·采
(采)捋取也。大雅曰:捋采其劉。周南芣苢傳曰:采,取也。又曰:捋,取也。是采捋同訓也。詩又多言采采。卷耳傳曰:采采,事采之也。此謂上采訓事,下采訓取。而芣苢傳曰:采采,非一辭也。曹風采采衣服傳曰:采采,衆多也。秦風蒹葭采采傳曰:采采猶萋萋也。此三傳義略同,皆謂可采者衆也。凡文采之義本此。俗字手采作採,五采作彩,皆非古也。釋詁曰:采,事也。此言假借。采事同在一部也。從木從爪。此與
同意。
之訓曰:禾成秀人所收也。則
亦可云木成文人所取也。此采爲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倉宰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