埰 基本解释
- 坟墓。
- 同“采”,古代卿大夫的食邑。
其它字义
● 埰 喃字。读音thái,国王授于的地面。
埰 康熙字典
【丑集中】【土字部】 康熙笔画:11 部外笔画:8
【廣韻】【集韻】倉代切,音菜。埰地也。
又【集韻】此宰切,音採。【揚子·方言】冢,或謂之埰。【郭璞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正字通】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埰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注
(采)捋取也。大雅曰。捋采其劉。周南芣苢傳曰。采、取也。又曰。捋、取也。是采捋同訓也。詩又多言采采。卷耳傳曰。采采、事采之也。此謂上采訓事、下采訓取。而芣苢傳曰。采采、非一辭也。曹風采采衣服傳曰。采采、衆多也。秦風蒹葭采采傳曰。采采猶萋萋也。此三傳義略同。皆謂可采者衆也。凡文采之義本此。俗字手采作採、五采作彩。皆非古也。釋詁曰。采、事也。此言假借。采事同在一部也。從木。從爪。此與
同意。
之訓曰。禾成秀人所收也。則
亦可云木成文人所取也。此采爲五采字而毛詩屢言采采與。倉宰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