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 基本解释
- 见“讼”。
訟 國語辭典
争辩是非。
- 《说文解字·言部》:「 讼 ,争也。」
- 《淮南子·俶真》:「周室衰而王道废,儒墨乃始列道而议,分徒而 讼 。」
双方打官司以争论曲直。
- 《周礼·大司寇》:「以两造禁民 讼 。」
- 汉·郑玄·注:「 讼 ,谓以财货相告者。」
责备。
- 《论语·公冶长》:「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 讼 者也。」
公开的、明白的。
- 《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太尉尚恐不胜诸吕,未敢讼言诛之。」
訟 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字部】 康熙笔画:11 部外笔画:4
〔古文〕䛦吅㕬【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訟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訟
卷三
爭也。从言公聲。曰:謌訟。䛦,古文訟。似用切
说文解字注
(訟)爭也。公言之也。漢書吕后紀。未敢訟言誅之。鄧展曰。訟言、公言也。从言。公聲。此形聲包會意。似用切。九部。一曰歌訟。訟頌古今字。古作訟。後人假頌皃字爲之。
(䛦)古文訟。从谷聲。
訟 音韵方言
音标 & 周边语言
- 国际音标
- suŋ˥˧
- 唐代读音
- ziòng
- 日语读音
- ARASOU UTTAERU UTTAE
- 韩语罗马
-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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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송
- 越南语
- tụng
方言读音 (旧版简文)
- 广东话
- zung6
- 客家话
- [沙头角腔] ciung2 [宝安腔] siung3 [海陆腔] siung5 [梅县腔] siung5 [台湾四县腔] siung5 [客英字典] siung5 [陆丰腔] siung5 [客语拼音字汇] sung4 xiung4
音系简文
- 中古音
- 邪母 鍾韻 平聲 松小韻 祥容切 三等 合口;邪母 用韻 去聲 頌小韻 似用切 三等 合口;
- 近代音
- 心母 東鍾韻 去聲 訟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心母 東部 ;王力系统:邪母 東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