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 基本解釋
辯 國語辭典
動
爭論是非曲直。如:「辯護」、「辯駁」、「狡辯」、「強辯」。《孟子·滕文公下》:「孟子曰:『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與之論辯,言和而色怡。」
判別、分別。《易經·履卦·象曰》:「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後漢書·卷四九·仲長統傳》:「苟目能辯色,耳能辯聲,口能辯味,體能辯寒溫者,將皆以脩絜為諱惡。」通「辨」。
變化。《莊子·逍遙遊》:「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辯,以遊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唐·成玄英·疏:「辯者,變也。」通「變」。
形
善於辯說的。如:「辯士」、「辯才無礙」。
名
巧言。《戰國策·秦策一》:「迷於言,惑於語,沉於辯,溺於辭。」《史記·卷七四·孟子荀卿傳》:「而趙亦有公孫龍為堅白同異之辯。」
文體名。如唐代韓愈的〈諱辯〉。也作「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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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于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于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𠀤音䇷。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凶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饑荒,則
𠛬罰、國事有所貶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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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古詩詞
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问其故。
先秦·列御寇 《两小儿辩日 / 两小儿辩斗》
初中古詩詞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先秦·孟子 《鱼我所欲也》
余朝京师,生以乡人子谒余,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与之论辩,言和而色夷。
明·宋濂 《送东阳马生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