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訟
〈動〉
(1) (形聲。從言,公聲。從言的字與講話有關。本義:爭論)
(2) 同本義 [argue;dispute]
訟,爭也。…以手曰爭,以言曰訟。——《說文》
訟不親也。——《易·雜卦》
飲食必有訟。——《易·序卦》
會禮之家,名爲聚訟。——《後漢書·曹褒傳》
(3) 又如:聚頌紛紜;訟辯(爭辯);訟鬥(爭鬥);訟怨(爭吵怨恨);訟直(申辯是非曲直);訟爭(爭辯,爭吵);訟罪(爭辯無罪);訟曲(爭論是非曲直)
(4) 打官司 [go to court;bring a case to court]
訟,《六書故》:爭曲直於官有司也。——《正字通》
爭罪曰獄,爭財曰訟。——《周禮·地官》注
有獄訟者。——《周禮·大司徒》。注:“爭財曰訟。”
爭寶之訟解。——張協《七命》
又某氏以不孝訟其子,左右鄰械繫入老監,號呼達旦。——清· 方苞《獄中雜記》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顏淵》
(5) 又如:訟牒(訟狀);訟事(訴訟之事);訟理(訟事處理恰當);訟獄(訴訟之事);訟庭(公堂法庭);訟學(專門講究訴訟案件之學堂);訟地(爲爭地而打官司)
(6) 喧譁 [noise]
親讒諛而疏賢聖兮,訟謂閭娵爲醜惡。—— 漢· 東方朔《七諫·怨世》
(7) 譴責 [blame]。如:訟言(責備的話);訟過(自責其過失)
(8) 爲人辯冤 [plead;defend]
漢武帝殺戾太子, 田千秋訟太子冤。—— 宋· 洪邁《容齋隨筆》
(莽)在國三歲,吏上書訟冤 莽者以百數。——《漢書·王莽傳》
(9) 又如:訟冤(申辯冤屈);訟屈(申冤,辯冤)
(10) 通“頌”。歌頌 [eulogize;extol]
一國爲之訟。——《韓非子·孤憤》
深訟莽功德。——《漢書·王莽傳上》
家給人足,訟聲並作。——《易林·否之大有》
詞性變化
◎ 訟
〈名〉
訴訟者 [plarntiff and defendant]
政以慈愛爲主,勸兩訟勿爭,詞致殷重。——宋· 葉適《故樞密參政汪公墓誌銘》
◎ 訟
〈形〉
(1) 通“公”。公開地,明白地 [openly]
夫有形埒者,天下訟見之;有篇籍者,世人傳學之。——《淮南子·兵略》
太尉尚恐不勝諸呂,未敢訟言誅之。——《史記·呂太后紀》
(2) 又如:訟言(公開地說);訟刑(審慎用刑)
常用詞組
〔古文〕䛦𧧡吅㕬【唐韻】【集韻】【韻會】【正韻】
𠀤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
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𠂯,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
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
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