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 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則:~辦。~典。~官。~規。~律。~令。~定。~場。~理。~紀。~盲。~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制。~治。犯~。守~。合~。憲~(國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遙~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設~。手~。寫~。
- 仿效:效~。
- 標準,規範,可仿效的:~式。~帖。
- 佛家的道理:佛~。~號。~輪。~像。~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師。~器。~事。
- 指「法國」:~文。~式大菜。
- 姓。
英語 law, rule, regulation, statute; France, French
德語 Gesetz, Recht (S),Methode (S)
法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 法
名
(1) (會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从「廌」( zhì),即解廌,神話傳說中的一種神獸,據說,它能辨別曲直,在審理案件時,它能用角去觸理曲的人。基本義:刑法;法律;法度)
(2) 同基本義 [act;law passed by legislative body;penal law;law]
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會意。——《說文》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易·蒙》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書·呂刑》
法者,刑罰也。所以禁強暴也。——《鹽鐵論·詔聖》
殺戮禁誅謂之法。——《管子·心術》
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大戴禮記》
失期,法當斬。——《史記·陳涉世家》
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度則悖。——《呂氏春秋·察今》
又如:合法;犯法;法禁(刑法和禁令)
(3) 法令;規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漢法令非行也。——漢· 賈誼《治安策》
又如:法日(制度規定的日子)
(4) 標準;模式 [norm;standard;model]
匹夫而爲百世師,一言而爲天下法。——宋· 蘇軾《潮州韓文公廟碑》
又如:法戒(楷式和監戒)
(5) 方法;辦法 [method]
凡用兵之法,全國爲上。——《孫子·九變》
其法,用膠泥刻字。——宋· 沈括《夢溪筆談·活板》
古法採草藥多用二月八月。——《夢溪筆談·採草藥》
又如:用法;分類法;法套(辦法);法兒(法子;辦法)
(6) 法拉,電容的MKS制實用單位,等於電容器極板上充以1庫侖電量後兩板間的電壓爲1伏特時的電容 [farad]
(7) 尊稱佛家的事物 [Buddhist]
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脫。—— 清· 全祖望《梅花嶺記》
又如:法施(以佛法度人);法嗣(佛教稱繼承衣鉢的弟子爲法嗣。後亦泛指繼承人);法界(佛教指整個現象界);法華(佛經名。《妙法蓮華經》的簡稱。佛教主要經典之一)
(8) 中國戰國時期一重要學派名 [Fa school]
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漢書》
(9) 法術,即用唸咒、畫符等勝敵或驅邪的迷信手法 [magic arts]。
如:仗劍作法
(10) 法國的簡稱 [France]
餘聞法人好勝。—— 清· 薛福成《觀巴黎油畫記》
(11) 姓
詞性變化
動
(1) 合法 [be within the law]
其於諸侯之求索也,法則聽之,不法則距之。——《韓非子·八奸》
(2) 效法 [follow the example of]
則文王不足法與?——《孟子·公孫丑上》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韓非子·五蠹》
法其所以爲法。——《呂氏春秋·察今》
垂諸文而爲後世法。——唐· 韓愈《答李翊書》
又如:法常可(效法通常的做法。常可,指舊制度);法天(效法自然和天道);法古(效法古代);法循(效法遵循)
(3) 守法 [abide by the law]
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柳宗元《封建論》
(4) 依法處治 [punish according to law]
[商鞅]將法太子。——《史記·商君列傳》
常用詞組
法 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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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令。如:「法令」、「法律」。《韓非子·定法》:「法者,憲令著於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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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禮記·曲禮下》:「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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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式、原則。如:「文法」、「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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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徑。如:「方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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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等的道理。如:「佛法」、「法壇」。《五燈會元·卷六·谷山藏禪師》:「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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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術、技巧。如:「道士作法」、「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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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的簡稱。舊音ㄈㄚˋ fà。如:「中法戰爭」、「英法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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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如漢代有法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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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效。如:「效法」。《周易·繫辭上》:「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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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為法則的。如:「法書」、「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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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佛家的。如:「法衣」、「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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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法兒」、「想個法兒」等語詞中的音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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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法子 」條。
〔古文〕佱灋𣳴【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
𠀤翻入聲。【爾雅·釋詁】法,常也。【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書·呂
𠛬】惟作五虐之
𠛬曰法。
又象也。【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法 音韻方言
国际音标 fɑ˨˩˦ 唐代读音 *biæp日语读音 NORI OKITE NOTTORU韩语罗马 PEP现代韩语 법越南语 ph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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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音 非母 家麻韻 入聲作上聲 法小空;中古音 非母 乏韻 入聲 法小韻 方乏切 三等 合口;上古音 黄侃系统:幫母 怗部 ;王力系统:幫母 葉部 ;
法 字源字形
金文 | 楚系簡帛 | 說文 | 秦系簡牘 | 楷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