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又稱秦篆,作為秦始皇制定推行的“書同文”政策的一部分,以秦國本國的篆文為基礎,增損後代替了原先六國所使用的大篆。 返回「榭」字
参考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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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字典(中華書局),頁.字:0544.16
- 中文大辭典(中華學術院),冊.編號:5.15676、5.15948
- 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卷.部首.頁:6上.木.126
- 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鼎文書局),冊.頁:5.956
- 許慎:《說文解字》〈香港:中華書局,1972年〉
- 楊家駱主編:《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全十二冊)〈臺北:鼎文書局,1994年〉
- 徐中舒:《遠東.漢語大字典》(全八冊)〈臺北:遠東圖書公司,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