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又稱秦篆,作為秦始皇制定推行的“書同文”政策的一部分,以秦國本國的篆文為基礎,增損後代替了原先六國所使用的大篆。 返回「回」字
参考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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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鼎文書局),冊.頁:5.1098
- 說文新證(藝文印書館),冊頁:上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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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慎:《說文解字》〈香港:中華書局,1972年〉
- 楊家駱主編:《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全十二冊)〈臺北:鼎文書局,1994年〉
- 徐中舒:《遠東.漢語大字典》(全八冊)〈臺北:遠東圖書公司,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