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 基本解釋
- 見「頒」。
頒 國語辭典
1.
賜給、發給。
例如
如:「頒獎」、「頒發」。
書證
- 《文選·潘岳·馬汧督誄》:「司勛 頒 爵,亦兆後昆。」
-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凡有 頒 犒,均給軍吏,秋毫不私。」
2.
宣布、公布。
例如
如:「頒布」、「部 頒 課程標準」。
書證
- 《禮記·明堂位》:「 頒 度量而天下大服。」
- 《文選·張衡·東京賦》:「乃營三宮,布教 頒 常。」
黑白相間。通「斑」。
例如
如:「頭髮頒白」。
頒 康熙字典
【戌集下】【頁字部】 康熙筆畫:13 部外筆畫:4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分切,音汾。【廣韻】魚大首。亦衆貌。【詩·小雅】魚在在藻,有頒其首。
又【唐韻】布還切【集韻】【韻會】【正韻】逋還切,音班。【廣韻】布也,賜也。【禮·明堂位】頒度量而天下大服。【註】頒,讀爲班。【周禮·天官·大宰】匪頒。【註】匪,分也。頒,讀爲班布之班,謂班賜也。
又【說文】鬢也。【正韻】頟兩旁曰頒。【孟子】頒白者。【註】頒,班也。頭半白班班者也。
又分也。【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傳】我爲政,常若不暇。汝惟小子,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釋文】頒音班。
又甫云反。
又【說文】通作朌。【禮·王制】名山大澤不以朌。【釋文】朌讀爲頒,賦也。
又鳥名。【揚子·方言】戴勝,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
又【揚子·方言】鋪頒,索也。東齊曰鋪頒,猶秦晉言抖藪也。
又古通先韻,連切,音邊。【蘇軾·澄泥硯詩】長安新硯石同堅,不待書來遂許頒。
頒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頒
卷九
大頭也。从頁分聲。一曰鬢也。《詩》曰:“有頒其首。”布還切
說文解字注
(頒)大頭也。小雅魚藻曰。魚在在藻。有頒其首。傳曰。頒、大首皃。苕之華。羘羊墳首。傳曰。墳、大也。此假墳爲頒也。孟子。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此假頒爲?也。周禮。匪頒之式。鄭司農云。匪、分也。頒讀爲班布之班。謂班賜也。此假頒爲班也。从
。分聲。布還切。按古音在十三部。符分切。一曰鬢也。鬢者、頰髮也。引伸之頰亦曰頒。玉藻。笏、大夫以魚須文竹。鄭云。文猶飾也。大夫、士飾竹以爲笏。按須乃頒之誤。故釋文音班。崔靈恩作魚班。知唐初故作頒。須無音班之理。魚頒者、謂魚頰骨。考工記注曰之而、頰
也是也。詩曰。有頒其首。證前一義。
頒 音韻方言
音標 & 周邊語言
- 國際音標
- pĄn˥
- 日語讀音
- WAKERU SHIKU
- 韓語羅馬
- PAN PWUN
- 現代韓語
- 반
方言讀音 (舊版簡文)
- 廣東話
- baan1 paan1
- 客家話
- [Hailu] ban1 [Baoan] ban1 [Lau Chunfat] ban1 [Dongguan] ban1 [MacIver] ban1 [Meixian] ban1 [Siyan] ban1
音系簡文
- 中古音
- 奉母 文韻 平聲 汾小韻 符分切 三等 合口;幫母 𠜂韻 平聲 班小韻 布還切 二等 合口;
- 近代音
- 幫母 寒山韻 平聲陰 斑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幫母 痕部 ;並母 痕部 ;王力系统:幫母 文部 ;並母 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