缶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名〉
(1)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午”字,即“杵”。下面是“缶”的本體。“杵”是棒子,可用來製坯。“缶”又是秦樂器,“杵”可以敲擊成曲。本義:瓦器, 圓腹小口,用以盛酒漿等)
(2) 盛酒漿的瓦器。大腹小口,有蓋。也有銅製的 [earthen jar with big belly and small mouth]
缶,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象形。——《說文》
盎謂之缶。——《爾雅》
貳用缶。——《易·坎》
以二缶鐘惑。——《莊子·天地》。按,鍾聚也。
有孚盈缶。——《易·比》。鄭注:“汲器。”
坎其擊缶。——《詩·陳風·宛丘》
擊甕叩缶。——《史記·李斯傳》
五獻之尊,門外缶,門內壺。——《禮記·禮器》
(3) 汲水的瓦器 [earthware for sucking water]
具綆缶,備水器。——《左傳·襄公九年》
(4) [考古]∶一種陶瓷樂器 [ fou ,a clay musical instrument]
不鼓缶而歌。——《易·離》
詞性變化
〈量〉
(1) 一種古容量單位,等於十六鬥。一說三十二斗 [ fou ]
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鐘。——《小爾雅》
(2) 又如:缶米(一缶的米。即十六鬥米)
缶 國語辭典
盛酒漿的瓦器,腹大口小,有蓋。《說文解字·缶部》:「缶,瓦器,所以盛酒漿。」
樂器名。古代一種瓦製的敲擊樂器。《詩經·陳風·宛丘》:「坎其擊缶,宛丘之道。」唐·孔穎達·正義:「此云擊缶,則缶是樂器。」《舊唐書·卷二九·音樂志二》:「缶,如足盆,古西戎之樂,秦俗應而用之。其形似覆盆,以四杖擊之。」
二一四部首之一。
【廣韻】方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俯九切,𠀤音否。【說文】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爾雅·釋器】盎謂之缶。【註】盆也。【疏】缶是瓦器,可以節樂,如今擊甌,又可以盛水盛酒,卽今之瓦盆也。【急就篇註】缶卽盎也,大腹而斂口。【易·比卦】有孚盈缶。【釋文】鄭云:缶,汲器也。
又【坎卦】樽酒簋貳用缶。【註】瓦缶之器。
又【離卦】不鼓缶而歌。【前漢·楊惲傳】仰天撫缶。【註】缶,瓦器也。
又【小爾雅】𨥏二有半謂之藪,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鍾。【註】缶,四斛也。【魯語】其歲收田一井,出稯禾,秉芻,缶米。【註】缶,庾也。
又【前漢·高帝紀】上破布軍於會缶。【註】蘇林曰:音𡍮。師古曰:此字本作
𦉈,而轉寫誤爲缶字耳。黥布傳則正作垂字。
又【正字通】宥韻,讀若覆,義同。○按諸韻書無去聲。
缶 字源字形
甲骨文 | 金文 | 楚系簡帛 | 說文 | 楷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