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動〉
(1) (會意。從竹,從具。“竹”跟算籌有關,“具”表示齊備。本義:計算)
(2) 同本義 [calculate;figure]
算,數也。——《說文》
無算爵。——《儀禮·鄉飲酒禮》
親則月算如邦人。——《儀禮·喪服記》
明衣不在算。——《儀禮·士喪禮》
有算爲之節文也。——《禮記·檀弓下》
何足算也?——《論語·子路》
只恐把鐵棍子打完了,也算不到這筆帳上來。——《儒林外史》
(3) 又如:算還(結算支付);算盡鎦銖(極微小的數量也要算);算來(計算起來);算刻(猶計算);算定(經過計算而確定或斷定);算程(計算路程)
(4) 推測;料想 [reckon;suppose]
杜郎俊賞,算而今,重到須驚。—— 宋· 姜夔《揚州慢》
我算你今天一定會來
(5) 又如:算來(推測起來);算應(算定;料定)
(6) 作數,承認其有效力 [include;count]
你算是個甚麼東西?——《儒林外史》
(7) 又如:說了算
(8) 歸;屬於;當作;認作 [regard as;take as]
你也算貧賤之交了。——《紅樓夢》
(9) 又如:功勞算你的;算作(當作);算事(應作的頭等大事)
(10) 徵稅。亦指徵稅計錢多少的單位 [tax]。如:算事(丁賦及徭役);算賦(漢代對成年人所徵的丁口稅);算商(向商人徵稅)
(11) 算命;算卦 [tell fortunes]。如:算五行(算命。將人出生的年、月、日、時,按天干、地支依次排成八個字,再用本干支的五行生剋來推一生的命運)
詞性變化
〈名〉
(1) 計謀;謀劃 [plan;scheme]
自長非所增,自短非所損,算之所亡,若何?——《列子·力命》
薦勳祖廟,享號 中宗。算計見效,優於 孝文。——《後漢書· 崔駰傳》附崔寔《政論》
(2) 又如:算計弗通(考慮不周;謀劃失誤);算度(分析,判斷);算略(謀略);算劃(計劃,謀劃);算部(指壽命);算髮(年齡不大而白髮多)
(3) 數目;數額 [number]
人畜無算。——《交史·崔浩傳》
(4) 又如:算子(算籌。常用以計數或占卜);算子般(如同算籌丟在桌上一般);算籌(舊時計算數目所用器物之一種,其制甚古,以竹木或厚紙等爲之,上記數字,用以布算);算祿(壽數和祿位)
(5) 通“筭”。計算用的籌碼 [chip]
一人執算以從之。——《儀禮·鄉射禮》
算,長尺二寸。——《禮記·投壷》
(6) 又如:算子(竹製的籌);算囊,算袋(舊時百官貯放筆硯等的袋子);算器(貯放算籌的器皿;竹器)
常用詞組
算 國語辭典
核計數目。如:「核算」、「結算」、「心算」、「推算」。
謀劃、策劃。如:「盤算」、「失算」、「打算」。
屬於、當作。如:「這頓飯算我請客。」、「東西弄壞了,該算誰的?」
謀害。元·鄭廷玉《後庭花·第一折》:「夫人教我所算了他,我可下不的手。」元 ·無名氏《硃砂擔·第三折》:「有鐵旛竿白正圖了他財,又算他性命。」
當真、承認有效力。如:「說話算話」。《儒林外史·第六回》:「這都由他麼?他算是個甚麼東西!」
推測、料想。如:「算命」、「我算準了他一定會來。」
作罷、不再計較。如:「算了,多說無益。」《兒女英雄傳·第九回》:「十三妹想起他那兩隻手是方纔撒溺褲襠的,連忙攔他道:『你那兩隻手,算了罷。』」
數目。《新唐書·卷二一六·吐蕃傳上》:「其刑,雖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為鞭抶之,從喜怒,無常算。」
計策、謀略。如:「勝算」、「神機妙算」。唐·盧綸〈皇帝感詞〉:「妙算干戈止,神謀宇宙清。」
古代用來計數的器具。《資治通鑑·卷二二八·唐紀四十四·德宗建中四年》:「吏執筆握算,入人室廬計其數。」同「筭 」。
壽命。如:「添算一紀」。《三國志·卷六三·吳書·趙達傳》:「吾算訖盡某年月日,其終矣。」《醒世恆言·卷四·灌園叟晚逢仙女》:「張委損花害人,花神奏聞上帝,已奪其算。」
表姑且當作是的意思。如:「他竟然如此大逆不道,算我沒生這個兒子!」
表期盼後實現的意思。如:「經過一年的苦讀,他總算如願考上大學了。」
表肯定的意思。如:「你算是問對人了,他可是理財方面的專家。」
【廣韻】蘇管切【集韻】【韻會】【正韻】損管切,𠀤音篹。【海篇】酸上聲。【廣韻】物數也。【儀禮·鄕飮酒禮】無算爵,無算樂。【註】算,數也。賔主燕飮,爵行無數,醉而止也。燕樂亦無數,或閒或合,盡歡而止也。【前漢·景帝紀】後二年詔曰:今訾算十以上廼得官,廉士算不必衆,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註】應劭曰: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限訾十算廼得爲吏。十算,十萬也。賈人有財,不得爲吏,廉士無訾又不得官,故減訾四算得官矣。師古曰:訾與貲同。
又【集韻】緒纂切,又須兗切,音選。義𠀤同。
又竹器。【史記·鄭莊傳】其餽遺人不過算器食。【註】徐廣曰:算,竹器。
又【集韻】【正韻】𠀤蘇貫切,音蒜。計歷數者也。【世本】黃帝時隷首作算數。【前漢·律歷志】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爲一握。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
又【藝文志】曆家有《許商算術》二十六卷,《杜忠算術》十六卷。【後漢·馬嚴傳註】《劉𡽪·九章算術》:方田第一,粟米第二,差分第三,少廣第四,商功第五,均輸第六,盈不足第七,方程第八,句股第九。
又投壷較射,數勝負之籌曰算。【儀禮·鄕射禮】一人執算以從之。【周禮·春官】《太史》:凡射事,飾中舍算。【註】謂設算於中,以待射時而取之,中則釋之。【禮·投壷】二算爲純,一算爲奇。【註】純,全也。二算合爲一,全也。一算謂不滿純者。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算也。
又籌畫也。【揚子·法言】爲國不廸其法,望其效,譬諸算乎。【註】欲治而不用先王之法,猶無財運算,無益于富也。
又智也。【列子·力命篇】自長非所增,自短非所損,算之所亡若何。【註】算,猶智也。
又與筴同。【儀禮·旣夕】主人之史請讀賵執算。【註】古文算皆爲筴。
又叶音訕。【陸機·擬良宴詩】四座咸同志,羽觴不可算。高談一何綺,蔚若朝霞爛。 【集韻】或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