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字義
● 所
- 處,地方:住~。哨~。場~。處~。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派出~。
- 量詞,指房屋: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部(所率領的部隊)。~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有。各盡~能。~向無敵。有~不爲而後可以有爲。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爲”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爲人~敬。
- 姓。
英語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德語 Platz (S)
法語 place,endroit,institut,office,en réalité,(classificateur pour les bâtiments (maisons, petits bâtiments, etc.)),(particule introduisant une proposition relative), celui qui,(particule introduisant l'agent du passif dans le registre écrit)
所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名〉
(1) (形聲。從斤,戶聲。斤,斧子。( hǔ)本義:伐木聲)
(2) “所”假借爲“處”。處所;地方 [place]
有截其所。——《詩·商頌·殷武》
不可不爲擇所而後錯之。——《荀子·王霸》
必於無人之所。——《呂氏春秋·達鬱》
僻遠悠閒之所。——《呂氏春秋·謹聽》
不如早爲之所。——《左傳·隱公元年》
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唐· 柳宗元《童區寄傳》
成反覆自念,得無教我獵蟲所耶?——《聊齋志異·促織》
汝生於浙而葬於斯,離吾鄉七百餘里矣,當時雖觭夢幻想,寧知此爲歸骨所耶?——清· 袁枚《祭妹文》
(3) 又如:哨所;寓所;診所;交易所;看守所;託兒所;招待所; 收容所;診療所;觀察所;指揮所;各得其所
(4) 道理;方法 [reason]。如:所以然(所以如此。指原因或道理);所詮(佛教語。所解的義理)
(5) 地方 [place]
雖衆,無所用之。——《左傳·僖公四年》
(6) 進行科學研究的機構 [institute]。如:物理所;農民問題研究所。又指機關或其他機構的名稱。如:派出所;招待所;指揮所
(7) 着落;結果 [result]
勤而無所,必有悖心。——《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今也天下之人怨惡其君,視之如寇仇,名之爲獨夫,固其所也。——清· 黃宗羲《原君》
詞性變化
〈助〉
(1) 表示結構 [used before a verb or a V-C construction together with 被 or 爲 to indicate the passive voice]
(2) 與後面的動詞結合,構成名詞性結構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孟子·告子上》
二貴酋名曰館伴,夜則以兵圍所寓舍,而予不得歸矣。——宋· 文天祥《指南錄·後序》
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矣已:欲闢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3) 又如:聞所未聞;各盡所能
(4) 用在作主謂結構的謂詞前,相當於“之”、“的”
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納職焉。——《史記》
(5) 用作賓語提前的標誌,多與“唯”字配合使用,相當於“是”
臣唯命所試。——《列子》
(6) 與“爲”呼應,構成“爲…所…”句式,表示被動。
其後楚目以削,數十年,竟爲 秦所滅。——《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巨是凡人,偏在遠郡,行將爲人所並。——《資治通鑑》
爲國者無使爲積威之所劫哉。——宋· 蘇洵《六國論》
(7) 又如:爲好奇心所驅使;爲實踐所證明
(8) 與介詞“從”“由”“自”結合,組成所字結構,表示與動作有關的地方、原因、對象等
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呂氏春秋·察今》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爲魏之私人,周公之遺所由使也。——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
撫軍不忘所自,無何,宰以卓異聞。——《聊齋志異·促織》
(9) 和介詞“以”組成“所以”這一短語,根據“以”的不同用法與具體語言環境,有不同的意思
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用什麼方法)——《墨子·公輸》
先王之所以爲法者,人也。——《呂氏春秋·察今》
此殆天所以資將軍,將軍豈有意乎?——《三國志·諸葛亮傳》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諸葛亮《出師表》
〈量〉
(1) 用於地點、位置,相當於“處”。如:有房兩所
(2) 用於山、島等物,相當於“座”
百濟國西南海中有大島十五所。——《括地誌》
(3) 用於建築物
離宮別館三十六所。——班固《西都賦》
〈副〉
(1) 尚,還 [yet]
江陵去 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樂府詩集》
(2) 大約 [about]。用在數量詞後面,表示大概的數目
父去裏所,復還。——《史記·留侯世家》
從弟子女十人所。——《史記·滑稽列傳》
從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繒單衣,立大巫後。——《西門豹治鄴》
〈代〉
(1) 這,此 [this]。如:所事(此事);所以然(指“那個東西”。因不便明言,用“所以然”隱語代指)
(2) 表示疑問,相當於“何”、“什麼” [what]
問帝崩所病,立者誰子,年幾歲。——《漢書》
<連>
若,如果 [if]。如:所不(誓詞。假使不)
〈形〉
(1) 一切,所有 [all]。如:所事(亦作“所是”。凡事,事事);所有品(所佔有的東西);所是(所有)
(2) 宜,適宜的,爲其所需的 [fit]
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易·繫辭下》
(3) 許多的,多種的 [various]
收拾得所事兒溫柔,妝點得諸餘裏顆恰。——《南呂·一枝花》
(4) 可以的 [permissible]
必欲爭天下,非信無所與計事者。——《史記》
常用詞組
所 國語辭典
地方、處所。《呂氏春秋·恃君覽·達鬱》:「厥之諫我也,必於無人之所。」
恰當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經·繫辭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選·諸葛亮·出師表》:「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也。」
量詞。計算建築物的單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學校」。
約略計算之詞。多置於數量、單位之後。《史記·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復還。」《續漢書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長二尺所。」
機關或機構的名稱。如:「區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姓。如漢代有所忠、所輔。
表示指示。相當於「此」、「這」。《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齊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愛之心也。」唐·杜甫〈示從孫濟〉詩:「所來為宗族,亦不為盤飧。」
表示疑問。相當於「何」、「什麼」。《國語·魯語上》:「長勺之役,曹劌問所以戰於莊公。」
假設、如果。《詩經·鄘風·牆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醜也。」《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虛字。置在動詞前,暗示動作達到的事物。如:「前所未聞」。《論語·顏淵》:「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與「為」或「被」合用,表示被動的意思。如:「他的作品為一般青年人所喜愛。」
相當於「尚」、「還」。《樂府詩集·卷四六·清商曲辭三·無名氏·懊儂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古文〕𢨷【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
𠀤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