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名〉
(1) (形聲。從尺,只聲。本義:古代長度名,周制八寸,合今制市尺六寸二分二釐) 同本義 [measure of length equal to eight inches]
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說文》
天威不違顏咫尺。——《左傳·僖公九年》
吾不能行也咫。——《國語·晉語》
是知無咫。——《國語·楚語》。注:“言少也。”
(2) 又如:咫尺之書(書信)
詞性變化
〈形〉
(1) 比喻距離很近 [close]
晉視道如咫。——《周書·太子》。注:“喻近。”
不虧其身,不損其形,可謂孝矣。君子無行咫步而忘之。——《呂氏春秋》
(2) 又如:咫步(短距離);咫見(短淺的見識);咫書(咫尺之書);咫尺千里(謂雖近在咫尺,卻似遠隔千里。形容行路之難;也形容相見之難);咫只天顏(咫尺顏。咫尺威顏。比喻離天子容顏極近。亦指天子之顏)
常用詞組
咫 國語辭典
古代的長度單位。周制八寸為一咫。《說文解字·尺部》:「咫,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
距離很短、很近。《呂氏春秋·孝行覽·孝行》:「不虧其身,不損其形,可謂孝矣。君子無行咫步而忘之。」
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从尺只聲。諸氏切文二
(咫)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賈逵韋昭注國語、杜預注左傳說皆同。案咫之言猶近也。晉語。吾不能行也咫。楚語。是知天咫。周書大子晉。視道如咫。周尺也。通典引白虎通曰。夏法日。日數十也。日無不照。尺所度無不極。故以十寸爲尺。殷法十二月。言一歲之中無所不成。故以十二寸爲尺。周據地而生。地者、陰也。以婦人爲法。婦人大率奄八寸。故以八寸爲尺。按奄字未詳。疑是手之誤字。上文曰十寸爲尺。此及夫字下云周制八寸爲尺。別周制之異乎古也。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鄭注曰。周尺之數未之詳聞。案禮制。周猶以十寸爲尺。葢六國時多變亂法度。或言周尺八寸。以步㪅爲八八八六十四寸。鄭意八寸爲尺。周末始有之。與許說異。然許亦曰諸侯力政。分爲七國。田?異畮。車涂異軌。律令異法。則其說亦未嘗不合也。左傳。天威不違顏咫尺。咫尺並言。不云二尺也。國語、列子皆言其長尺有咫。亦不言其長二尺也。是可證周未嘗八寸爲尺矣。从尺。只聲。諸氏切。十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