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刑餘
◎ 刑餘 xíng yú
- [punished] 受過肉刑或判刑的人。 刑餘之人,何事乃敢乞飲長者!——《韓非子·內儲說下六微》
- [eunuch] 指閹人,即受過宮刑的人。 女子用國,刑餘用事者,可亡也。——《韓非子·亡徵》
- [monk] 南朝時對和尚的貶稱(因剃髮類似古代髡刑)。 此三台之坐,豈可使刑餘居之。——《宋書·顏延之傳》
- [pardoned convict] 被赦免的罪犯。 六刑餘。——《逸周書·大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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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宦官。明.王世貞《鳴鳳記.第一四齣》:「以刑餘為腹心,招群奸為子弟。」
被赦的犯人。《逸周書.卷二.大明武》:「六刑餘。」晉.孔晁.注:「刑餘,赦徒。」
受過刑罰而致身體不全的人。漢.董仲舒《春秋繁露.服制》:「刑餘戳民,不敢服絲 元纁乘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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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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