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 詳細解釋
詳細字義
〈動〉
(1) (會意。小篆字形,從又(手),從秝( lì)。字形象一手持兩棵莊稼。本義:一手執兩禾。引申爲同時進行幾樁事情或佔有幾樣東西)
(2) 同時具有或涉及幾種事務或若干方面 [hold two or more…concurrently]
兼,並也。——《說文》
兼執之,以進。——《儀禮·聘禮》。注:“猶兩也。”
兼巾之。——《儀禮·士昏禮》。注:“六豆共巾也。”
兼諸弣。——《儀禮·鄉射禮》。注:“並矢於弣。”
不可得兼。——《孟子·告子上》
丞相兼樞密使。——宋· 文天祥《<指南錄> 後序》
兼百花之長。——明· 李漁《閒情偶寄·種植部》
兼築雕刻。——蔡元培《圖畫》
(3) 又如:兼祧(一子兼作兩房的後嗣。祧繼承上代);兼資(與通;並有);兼署(官吏除本職外,又兼理其他職務);兼味(指兩種以上的菜餚)
(4) 合併,由部分合成整體 [merge;combine;amalgamate]
約從離衡,兼韓、魏、燕、楚、齊、趙、宋、衛、中山之衆。——賈誼《過秦論》
(5) 併吞;兼併 [annex (territory) by force;swallow up]
其兼天下不難矣。——《韓非子·亡徵》
孺子長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左傳·昭公八年》
(6) 又如:兼列(猶兼併);兼畜(猶兼併,併吞);兼弱攻昧(吞併弱者攻打昏者)
(7) 倍,加倍 [double]
王饋兼金一百。——《孟子》。注:“其價兼倍於常者。”
利不兼,賞不倍。——《馬王堆漢墓帛書》
讀書倍文,功力兼人。——唐· 韓愈《韓滂墓誌銘》
兼旬愈。——清· 方苞《獄中雜記》
(8) 又如:兼只(幾隻,數只);兼日(連日,不止一日);兼旬(二十天);兼通(通曉兩門或兩門以上的學問或技藝)
(9) 重複;累積 [repeat;accumulate]
[家人]重金兼紫,相繼爲藩輔。——《後漢書·宦者呂強傳》
(10) 盡;竭盡 [exhaust]
聖人縱其欲、兼其情,而制焉者理矣。——《荀子》
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當也。人君兼照一國,一人不能壅也。——《韓非子》
(11) 勝過;超越 [be superior to]。如:兼人(勝過別人。表示一個人能幹兩個人的事)
(12) 同,連同 [be the same as;together with;along with]
寒暑不兼時而至。——《韓非子·顯學》
詞性變化
〈形〉
(1) 全部;整個 [whole]
兼天下之衆,莫敢不爲其所好,而闢其所惡。——《商君書》
(2) 又如:兼裒(廣爲聚集)
<連>
(1) 表示並列關係。和,與 [and]。如:兼羅(並列);兼言(合在一起說)
(2) 表示遞進關係。而且,並且 [and;besides]。如:兼之;兼且(並且)
〈副〉
(1) 表示另一方面,可譯爲“還”、“同時”、“再加上”之類 [still;yet;even more]
兼有步兵。——宋· 司馬光《資治通鑑》
(2) 又
兼仗父兄之烈。
兼與藥相粘。——宋· 沈括《夢溪筆談·活板》
兼用刺激。——蔡元培《圖畫》
常用詞組
兼 國語辭典
合併、吞併。《左傳·昭公八年》:「孺子長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唐·陸贄〈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之六:「富者兼地數萬畝,貧者無容足之居。」
同時擔任或具有兩種以上的職務或身分、行為等。如:「兼差」、「兼職」、「父兼母職」。
加倍、超越、勝過。如:「兼程趕路」。《論語·先進》:「由也兼人。」唐·韓愈〈韓滂墓誌銘〉:「讀書倍文,功力兼人。」
重複、累積。《荀子·正名》:「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後漢書·卷七八·宦者傳·呂強傳》:「重金兼紫,相繼為蕃輔。」
同時、一起。如:「兼顧」、「二者兼備」、「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盡、完全。《荀子·王制》:「官施而衣食之,兼覆無遺。」《韓非子·難四》:「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當也。」
兼 音韻方言
国际音标 tɕiæn˥ 唐代读音 *gem gem日语读音 KANERU KANETE韩语罗马 KYEM现代韩语 겸越南语 kiêm
客家话 [台湾四县腔] giam1 [客英字典] giam1 [东莞腔] giam1 [梅县腔] giam1 [宝安腔] giam1 [客语拼音字汇] giam1 [海陆腔] giam1 [陆丰腔] giam1粤语 gim1
近代音 見母 廉纖韻 平聲陰 兼小空;中古音 見母 添韻 平聲 兼小韻 古甜切 四等 開口;見母 㮇韻 去聲 兼小韻 古念切 四等 開口;上古音 黄侃系统:見母 添部 ;王力系统:見母 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