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六科
◎ 六科 liù kē
- [six subjects] 唐宋時期科舉考試的六種科目。 隋煬帝改置明經、進士二科。國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並前為六科。——唐·劉肅《大唐新語·釐革》
- [six ministries] 明清時期監察六部事務的官職機構。
- [six crops] 指穀物、大麥、小麥、大豆、小豆、芝麻六種農作物。 不想遇着荒歉之年,六科未收。——《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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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唐宋時科舉取士的六種科目:(1) 唐代舉士分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為六科。見《唐六典.卷四.尚書禮部》。(2) 宋景德、天聖年間以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博達墳典、明於教化;才識兼茂、明於體用;詳明政理,可使從政;洞識韜略, 運籌決勝;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為六科。見宋.王應麟《小學紺珠.卷九.制度類》。(3) 宋紹興時以文章典麗、節操方正、法理該通、節用愛民、剛方豈弟、智勇絕倫為六科。見宋.王應麟《小學紺珠.卷九.制度類》。
明、清官制設有六科給事中,分察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務,糾其弊誤。
米、大麥、小麥、大豆、小豆、芝麻六種植物。《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歲,六科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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