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六科
◎ 六科 liù kē
- [six subjects] 唐宋时期科举考试的六种科目。 隋炀帝改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唐·刘肃《大唐新语·厘革》
- [six ministries] 明清时期监察六部事务的官职机构。
- [six crops] 指谷物、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农作物。 不想遇着荒歉之年,六科未收。——《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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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唐宋时科举取士的六种科目:(1) 唐代举士分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为六科。见《唐六典.卷四.尚书礼部》。(2) 宋景德、天圣年间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达坟典、明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详明政理,可使从政;洞识韬略, 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3) 宋绍兴时以文章典丽、节操方正、法理该通、节用爱民、刚方岂弟、智勇绝伦为六科。见宋.王应麟《小学绀珠.卷九.制度类》。
明、清官制设有六科给事中,分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务,纠其弊误。
米、大麦、小麦、大豆、小豆、芝麻六种植物。《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岁,六科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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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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