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 基本解釋
- 欺詐,奸滑。 例如 ~稱。~道。~詐。~辯(①無理強辯;②邏輯學上指似是而非的論證,如「~~論」)。
- 怪異,出乎尋常。 例如 ~異。~怪。~祕(隱祕難測)。~譎。
- 責成。 例如 ~求(責求,索討,如「~~無已」)。
- 違反。 例如 言行相~。
詭 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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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聲。从言,危聲。本義:責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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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義 [instruct a person or an organization to fulfil an assigned task]書證
- 詭,責也 —— 《說文》
- 自詭滅賊 —— 《漢書·趙充國傳》
- 今臣得出守郡,自詭效功,恐未效而死 —— 《漢書·京房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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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自相矛盾 [contradict]書證
- 詭,違也 —— 《西京賦》
- 容服有儀謂之儀,反儀爲詭 —— 《賈子道術》
- 詭自然之性 —— 《淮南子·主術》
- 古今詭趣 —— 《淮南子·辯亡論》
- 言行相詭,不祥莫大焉 —— 《呂氏春秋·淫辭》
词性变化
◎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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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蔽;隱藏 [hide]書證
- 不得已,變姓名,詭蹤跡 —— 宋·文天祥 《指南錄·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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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異,奇異 [eerie;queer;st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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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假冒 [deceitful;treacherous;crafty]書證
- 持詭辯以中傷人 —— 《漢書·石顯傳》
- 求利之詭緩 —— 《荀子·正論》
- 漢求武等,匈奴詭言 武死 —— 《漢書·蘇武傳》
詭 國語辭典
1.
責求、要求。
書證
- 《說文解字·言部》:「 詭 ,責也。」
- 《後漢書·卷七六·循吏傳·孟嘗傳》:「先時宰守並多貪穢, 詭 人採求,不知紀極,珠遂漸徙於交阯郡界。」
2.
違反、違背。
例如
如:「言行相 詭 」。
書證
- 《文選·班固·幽通賦》:「變化故而相 詭 兮,孰云 預其終始。」
1.
欺詐、狡猾。
例如
如:「詭計」、「 詭 策」。
書證
- 《孫子·計》:「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
2.
奇異、特殊。
例如
如:「詭異」、「詭譎」。
書證
- 《管子·法禁》:「 詭 俗異禮,大言法行。」
- 《南史·卷五五·康絢傳》:「水中怪物,隨流而下,或人頭魚身,或龍形馬首,殊類 詭 狀,不可勝名。」
詭 康熙字典
【酉集上】【言字部】 康熙筆畫:13 部外筆畫:6
【唐韻】過委切【集韻】【韻會】【正韻】古委切,音垝。【說文】責也。【前漢·京房傳】臣出守郡,自詭效功。【師古註】自以爲憂責也。【孔融·薦禰衡表】昔賈誼求試屬國,詭繫單于。【註】自責必繫單于也。
又【玉篇】欺也,謾也。【類篇】詐也。【穀梁傳·文六年】詭辭而出。【註】不以實吿人。
又【玉篇】怪也。【莊子·齊物論】是其言也,其名爲弔詭。【註】弔詭,至怪也。
又【增韻】異也。【前漢·劉輔傳】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師古註】詭,異於衆也。【後漢·班固傳】殊形詭制。【註】詭,異也。
又違也。【前漢·董仲舒傳】有所詭於天之理與。【師古註】違也。
又毀也。【後漢·班固傳論】固之序事不激詭。【註】激,揚。詭,毀也。
又【廣雅】詭隨,小惡也。【詩·大雅】無縱詭隨。【註】不顧是非,而妄隨人也。
又【廣韻】橫射物爲詭遇。【孟子】爲之詭遇。【趙註】橫而射之也。【朱註】不正而與禽遇也。
又譎詭,變化也。【張衡·東京賦】瑰異譎詭。
又【廣雅】詭犀,總也。總,音思。
又【正韻】戾也。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司詭星出西方。【孟康註】星大而有尾,兩角,熒惑之精也。
又邑名。【史記·秦始皇紀】將軍蒙騖,攻魏氏畼有詭。【註】畼有詭,魏邑名。
又姓。【左傳·莊十六年】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註】詭諸,周大夫。夷,采地名。
又人名。【史記·齊世家】桓公長衞姬生無詭。【左傳】作無虧。
又通作恑。【陸機·辯亡論】古今詭趣。【註】詭,變也。同恑。 【集韻】或作謉、譌。【正韻】亦作佹、傀。
詭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詭
卷三
責也。从言危聲。過委切
說文解字注
(詭)責也。漢書:況自詭滅賊。孔融表云:昔賈誼求試屬國,詭係單于。从言危聲。過委切。十六部。今人爲詭詐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