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 基本解釋
- 同「決」。
決 國語辭典
疏通水道。
- 《書經·益稷》:「予 決 九川,距四海。」
- 《孟子·滕文公上》:「 決 汝漢,排淮泗。」
隄防潰壞。
- 《淮南子·天文》:「賁星墜而勃海 決 。」
判定、斷定。
- 《史記·卷五三·蕭相國世家》:「群臣爭功,歲餘功不 決 。」
競爭勝負。
- 唐·高邁〈濟河焚舟賦〉:「冀桑榆之未晚,得雌雄之一 決 。」
處死。
- 《三國志·卷一六·魏書·倉慈傳》:「慈躬往省閱,料簡輕重,自非殊死,但鞭杖遣之,一歲 決 刑曾不滿十人。」
張開、裂開。
- 《文選·揚雄·甘泉賦》:「天閫 決 兮地垠開,八荒協兮萬國諧。」
- 唐·杜甫〈望嶽〉詩:「盪胸生曾雲,決眥入歸鳥。」
離別。通「訣」。
- 《史記·卷四九·外戚世家》:「姊去我西時,與我 決 於傳舍中,丐沐沐我,請食飯我,乃去。」
決 康熙字典
【巳集上】【水字部】 康熙筆畫:8 部外筆畫:4
【廣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水名。【水經】決水,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注】俗名爲檀山峴,蓋大別之異名也。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西北流逕蓼縣故城,灌水注之,故地理志曰:決水北注蓼入灌,灌水於蓼亦入決。
又決決,北方水名。【山海經】龍侯之山,決決之水出焉,東流注于河。
又行流也。【管子·君臣下篇】決之則行,塞之則止。【左傳·襄三十一年】不如小決使道。
又斷也,判也。【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
又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以齒斷物亦曰決。【禮·曲禮】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銳喙決吻。【疏】鳥乃喙長,決物食之時,以其近喙本決,故云決吻。決如字。
又烏穴反。
又開也。【儀禮·鄕射禮】袒決遂。【註】決猶闓也。以象骨爲之,著右大擘指,以鈎絃闓體也。闓音開。【詩·小雅】決拾旣佽。
又絕也,與訣同。【前漢·蘇武傳】李陵與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決曹,官名。主罪法者。【後漢·黃昌傳】習文法,仕郡爲決曹。
又【廣韻】【集韻】【正韻】呼決切,音血。疾貌。一曰小飛也。與
通。【莊子·逍遙遊】決起而飛,搶楡枋。決或作
。
又【集韻】苦穴切,音闋。與缺同。或从血作。亦作決。【史記·秦始皇紀】譬猶騁六驥過決
也。
又涓惠切,音桂。疾貌。【莊子·齊物論】麋鹿見之而決驟。【註】決,徐邈讀古惠反。
決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決
卷十一
行流也。从水从夬。廬江有決水,出於大別山。古穴切
說文解字注
(決)下流也。各本作行流。衆經音義三引皆作下流。下讀自上下下之下。胡駕切。決水之義引伸爲決
。从水。夬聲。古穴切。衆經音義三引說文胡玦切。十五部。廬江有決水。出大別山。地理志。廬江郡雩婁。決水、北至蓼入淮。又有灌水、亦北至蓼入決。水經注。決水、自安豐縣故城西北。逕蓼縣故城東。又西北、灌水注之。又北入於淮。決水卽今史河。詳灌字下。按漢志六安國安豐縣下曰。禹貢大別在西南。許云決水出大別山。卽安豐之大別山也。漢安豐今爲固始及霍丘。
決 音韻方言
音標 & 周邊語言
- 國際音標
- tɕyɛ˧˥
- 日語讀音
- KIMERU SAKU KIMARU
- 韓語羅馬
- KYEL
- 現代韓語
- 결
- 越南語
- quyết
方言讀音 (舊版簡文)
- 廣東話
- kyut3
- 客家話
- [Hailu] giet7 [MacIver] get7 giet7 [Siyan] giet7 [Meixian] giet7 [Baoan] get7 [Lau Chunfat] giad5 [Lufeng] kiat7 [Sathewkok] giet7
音系簡文
- 中古音
- 曉母 屑韻 入聲 血小韻 呼決切 四等 合口;見母 屑韻 入聲 玦小韻 古穴切 四等 合口;
- 近代音
- 見母 車遮韻 入聲作上聲 玦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見母 曷部 ;曉母 曷部 ;王力系统:見母 月部 ;曉母 月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