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 基本解釋
- 證券,證明買賣、抵押、租賃等關係的文書。 例如 ~約。~據。房~。
- 相合,相投。 例如 相~。~合。默~。~友。~分( fèn )(投合無間的情分)。~厚。
- 用刀雕刻。 例如 ~刻。~舟求劍。
- 〔~機〕指事物轉化的關鍵。
- 刻的文字,近代稱甲骨文。 例如 書~。~文(甲骨文)。
- 同「鍥」,用刀子刻。
- 古人名,中國商朝的祖先,傳說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於商。
契 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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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楔」。楔子書證
- 從批契系(或作「繼」)腰曳之。 —— 《齊民要術》
英文 wedge -
人名[Xie,a person's name]。殷代的祖先,傳說是舜的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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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在龜甲、獸骨上灼刻文字和灼刻文字用的刀具,皆稱契書證
- 菙氏掌共燋契,以待卜事。 —— 《周禮》
例如 又如:契文英文 chisel -
刻龜甲的鑿子書證
- 菙氏掌共燋契,以待卜事。 —— 《周禮》
例如 又如:契文 -
泛指雕鑿用具書證
- 如室斯構而去其鑿契,如水斯積而決其堤防。 —— 晉·幹寶 《晉紀總論》
例如 又如:契文 -
感情志趣投合的朋友書證
- 願言躡輕風,高舉尋吾契。 —— 陶潛 《桃花源詩》
例如 又如:契交(契士。情投意合的朋友);契舊(老朋友);契好(契交);契弟(結拜兄弟);契己(猶知己)英文 intimate friend -
友誼,情義 [friendship]。如:契厚(交情深厚);契密(密切;親密);契分(交誼,情分);契重(友情深厚);契誼(交情,友誼);契義(友誼,情分)例如 如:契厚(交情深厚);契密(密切;親密);契分(交誼,情分);契重(友情深厚);契誼(交情,友誼);契義(友誼,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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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栔」。用刀刻書證
- 栔,刻也。 —— 《說文》
- 契,絕也。 —— 《爾雅》
- 爰契我龜。 —— 《詩·大雅·緜》
- 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遂契其舟。 —— 《呂氏春秋·察今》
英文 engrave;sculpture;carve -
又書證
- 從其所契者。
- 斯契船而求劍,守株而伺兔也。 —— 《後漢書·張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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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合 [get along well]。如:契分(親密投合的情分);契重(器重;投合尊重);契切(投契,意氣相投);契心(心意投合;稱心)例如 如:契分(親密投合的情分);契重(器重;投合尊重);契切(投契,意氣相投);契心(心意投合;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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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符合 [concide]。如:契寢繩(比喻行爲符合準則);契會(符合;相通)例如 如:契寢繩(比喻行爲符合準則);契會(符合;相通)
契 國語辭典
刻。如:「 契 刻」、「 契 舟求劍」。《詩經·大雅·綿》:「爰始爰謀,爰 契 我龜」。《淮南子·齊俗》:「故胡人彈骨,越人 契 臂,中國歃血也。」
投合、切合。
- 《新唐書·卷九三·李勣傳》:「其用兵多籌算,料敵應變,皆 契 事機。」
刻出來的文字。
合同、合約。如:「地 契 」、「房 契 」。《韓非子·主道》:「符 契 之所合,賞罰之所生也」。
志趣相投的朋友。
- 晉·陶淵明〈桃花源詩〉:「願言躡輕風,高舉尋吾 契 。」
- 唐·武元衡〈至櫟陽崇道寺聞嚴十少府趨侍〉詩:「松筠自古多年 契 ,風月懷賢此夜心。」
人名。殷代始祖。高辛氏的兒子,堯時為司徒,封於商。也作「偰」。
契 康熙字典
【丑集下】【大字部】 康熙筆畫:9 部外筆畫:6
【廣韻】苦計切【集韻】【韻會】詰計切【正韻】去計切,音栔。約也。【易·繫辭】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禮·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註】兩書一契,同而別之。
又合也。【周禮·天官】宰夫掌官契以治藏。【前漢·高帝紀】帝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唐書·宗紀】木契銅魚起兵。
又神合也。【神仙傳】魏伯陽作參同契二卷。
又憂苦也。【詩·小雅】契契寤歎。
又灼龜具。【詩·大雅】爰契我龜。【註】契,所以然火而灼之者也。
又怯也。【周禮·冬官考工記·輈人】馬不契需。【註】契,怯。需,懦也。
又姓。見【姓苑】。
又【廣韻】【集韻】【韻會】私列切【正韻】先結切。同
,高辛氏子,舜五臣之一,商之祖也。【書·舜典】帝曰:契,汝作司徒。別作偰
。
又【廣韻】苦結切【集韻】【韻會】【正韻】詰結切。同挈,勤苦也。【詩·邶風】死生契闊。
又疎闊也。【前漢·范丹傳】行路急卒,非契闊之所。
又刻也。【呂覽】契舟求劒。與鍥通。
又絕也,缺也。【司馬相如·封禪文】陛下謙讓而弗發,契三神之歡。【註】三神,上帝,泰山,梁父。【前漢·毋將隆傳】契國威器。
又【集韻】欺訖切,音乞。契丹,國號。宋爲南朝,契丹北朝,後攺號遼。
又訖黠切,音拮。戲也。
又叶似入切,音習。【禰衡顏子】知微知章,聞一覺十用舍行藏,與聖合契。从丯从刀从大。俗作契,非。
契 說文解字
說文解字·契
卷十
大約也。从大从㓞。《易》曰:“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苦計切
說文解字注
(契)大約也。約取纏束之義。周禮有司約。大約劑、書於宗
。小宰。聽取予以書契。大鄭云。書契、符書也。後鄭云。書契謂出予受入之凡要。凡簿書之冣目。獄訟之要辭。皆曰契。引春秋傳王叔氏不能舉其契。按今人但於買賣曰文契。經傳或叚契爲栔。如爰契我龜傳曰契、開也是也。又叚爲挈字。如死生契闊傳曰契闊、勤苦也。又契契寤嘆傳曰契契、憂苦也。皆取提挈勤苦之意也。从大。㓞聲。苦計切。十五部。易曰。後世聖人易之㠯書契。世各本作代。避唐諱也。今正。易
辭傳文。
契 音韻方言
音標 & 周邊語言
- 國際音標
- tɕʰi˥˧; tɕʰiɛ˥˧; ɕiɛ˥˧
- 唐代讀音
- *kèi ket set
- 日語讀音
- CHIGIRU KIZAMU WARIFU
- 韓語羅馬
- KYEY KUL
- 現代韓語
- 계 글
- 越南語
- khế
方言讀音 (舊版簡文)
- 廣東話
- kai3 kit3 sit3
- 客家話
- [Meixian] ke.3 giet7 ke.5 [Siyan] kie5 siet7 [MacIver] ke5 giet7 [Hailu] kie5 siet7 [Sathewkok] kie5 [Dongguan] ke5 [Lau Chunfat] ke4 [Baoan] ke5 [Lufeng] ke3
- 潮州話
- koi3 ngeg4 sih4
音系簡文
- 中古音
- 溪母 迄韻 入聲 乞小韻 去訖切 三等 開口;溪母 屑韻 入聲 猰小韻 苦結切 四等 開口;溪母 霽韻 去聲 契小韻 苦計切 四等 開口;
- 近代音
- 溪母 齊微韻 去聲 氣小空;
- 上古音
- 黄侃系统:溪母 曷部 ;心母 曷部 ;溪母 曷部 ;王力系统:溪母 月部 ;心母 月部 ;溪母 月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