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 基本解释
- 長久;固定。
- 尋常;普通。
- 長久不變的心志。
- 規律;法則。
- 副詞。經常;常常。
- 副詞。嘗,曾經。
- 六十四卦之一,卦形為䷟,巽下震上。
- 山名。五嶽中的北嶽。主峰在今河北省曲陽縣西北。
- 古州名。
- 上弦月之形。
- 周遍;遍及。
- 通“亙”。綿延;連續。
- 姓。
恆 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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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意。金文,从心,从月,从二。「二」,表示天地。本義:永久,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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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本義 [lasting;permanent]书证
- 恆,常也 —— 《說文》
- 恆者,久也 —— 《易·序卦傳》
- 恆,德之固也 —— 《易·繫辭下傳》
- 無恆安處 —— 《詩·小雅·小明》
- 以求其恆 —— 唐·柳宗元 《柳河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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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常;普通 [constant;com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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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心,持之以恆的決心 [perseve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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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律;法則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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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恆山 [Hengshan Mountain]。古山名,在今河北省曲陽西北與山西接壤處。五嶽中的北嶽书证
- 五嶽:華、 岱、 恆、 衡、 嵩 —— 《張華《博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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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常常 [always]书证
- 人恆過 —— 《孟子·告子下》
- 國恆亡
- 恆答言見 —— 三國·魏·邯鄲淳 《笑林》
恆 國語辭典
长久的、不变的。
- 《孟子·梁惠王上》:「无恒产而有 恒 心者,惟士为能。」
-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物色》:「然物有 恒 姿,而思无定检。」
平常的、普通的。
- 《庄子·大宗师》:「是 恒 物之大情也。」
- 《后汉书·卷八三·逸民传·梁鸿传》:「邻家耆老,见鸿非 恒 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
长久不变的意志。
- 《论语·子路》:「人而无 恒 ,不可以作巫医。」
- 《文选·崔瑗·座右铭》:「行之苟有 恒 ,久久自芬芳。」
《易经》卦名。六十四卦之一。巽(☴)下震(☳)上。表长久不变之道。
姓。如汉代有 恒 奕。
经常。
- 《书经·伊训》:「敢有 恒 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
- 《晋书·卷九四·隐逸传·陶潜传》:「性嗜酒,而家贫不能 恒 得。」
恆 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字部】 康熙笔画:10 部外笔画:6
〔古文〕【廣韻】【集韻】【韻會】
胡登切,音峘。【說文】常也。
又卦名。【易·恆卦】恆,久也。
又【禮·月令】文繡有恆。【疏】恆,故也。必因循故法也。
又【周禮·夏官·司弓矢】恆矢痺矢,用諸散射。【註】恆矢。安居之矢也。痺矢象焉。
又山名。【爾雅·釋山】恆山爲北嶽。【史記·夏本紀註】恆山在定州恆陽縣。【風俗通】北方恆山。恆者。常也。萬物伏藏于北方,有常也。
又州名,漢恆山郡,周武帝置恆州,因山名。
又姓。楚大夫恆惠公。
又去聲。【轉注古音】古鄧切,音亙。【詩·小雅】如月之恆。【註】恆,古鄧反。弦也。月上弦而就盈。亦作絚。
又徧也。【詩·大雅】恆之秬秠。【註】恆,古鄧反。徧種之也。◎按此字體製不一,《說文》《集韻》《六書統》《說文長箋》《精蕰正譌》等書从月从舟,辨駁更改,或省或幷,恐屬臆斷。因去古已遠,大篆,小篆已多不合,而況隷楷乎。凡講字形處,槩不贅引。
恆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恆
卷十三
常也。从心从舟,在二之閒上下。心以舟施,恆也。,古文恆从月。《詩》曰:“如月之恒。”胡登切〖注〗篆作
。
说文解字注
(恆)常也。常當作長。古長久字衹作長。淺人稍稍分別。乃或借下帬之常爲之。故至集韵乃有一曰久也之訓,而篇、韵皆無之,此俗字之不可不正者也。時之長與尺寸之長,非有二義。从心舟在二之閒上下。上下猶往復也。心㠯舟施,恆也。謂往復遙遠,而心以舟運旋,歷久不變,恆之意也。宙下曰:舟車所極復也。此說會意之恉。胡登切。六部。俗本心上增一字。非。
(
)古文恆,从月。此篆轉寫譌舛。旣云从月,則左當作月,不當作夕也。若汗
則左作舟,而右亦同此。不可曉。又按門部之古文閒作
,葢古文月字略似外字,古文恆直是二中月耳。詩曰:如月之恆。小雅天保文,此說从月之意,非謂毛詩作
也。傳曰:恆,弦也。按詩之恆本亦作緪。謂張弦也。月上弦而就盈,於是有恆久之義,故古文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