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 详细解释
鑒 國語辭典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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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子。《詩經·邶風·柏舟》:「我心匪鑒,不可以茹。」漢·鄭玄·箋:「鑒 ,鏡也。」同「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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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察的能力、見識。《梁書·卷二七·到洽傳》:「樂安任昉有知人之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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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鏡。《詩經·大雅·蕩》:「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
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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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漢·秦嘉〈留郡贈婦詩〉三首之三:「明鏡可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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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察。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樂府》:「季札鑒微於興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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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人看信的意思,多用於書信中。如:「鈞鑒」、「大鑒」、「臺鑒」。
【漢典】
(说文解字未收录“鑒”字头,请参考“鑑”字:)
《說文解字》
大盆也。一曰監諸,可以取明水於月。从金監聲。革懺切
《說文解字注》
(鑑)大盆也。盆者,盎也。凌人:春始治鑑。注云:鑑如甀,大口,以盛冰,置食物於中,以禦温氣。春而始治之。按鄭云如甀,醢人作醢云塗置甀中,則鑑如今之甕。許云大盆,則與鄭說不符,疑許說爲是。且字从金,必以金爲之也。从金監聲。革懺切。八部。一曰鑑諸,可㠯取朙水於月。鑑諸當作鑑方諸也,轉寫奪字耳。周禮司烜氏: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鍳取明水於月。注:夫遂,陽遂也。鍳,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淮南書:方諸見月則津而爲水。高注:方諸謂陰燧大蛤也,孰摩令
𤍠。月盛時以向月下則水生,以銅盤受之,下水數滴。高說與許、鄭異。考工記以鑒燧之齊倂言,則鑑之爲鏡可知也。鄭云鏡屬。又注考工記云:鑒亦鏡也。詩云。我心匪鑒。毛傳曰:鑒所以察形。葢鏡主於照形,鑑主於取明水,本系二物。而鏡亦可名鑒,是以經典多用鑑字,少用鏡者。鑑亦叚監爲之,是以毛詩宜鑒於殷,大學作儀監。鄭箋詩云:以殷王賢愚爲鏡。注大學云:監视殷時之事。各依文爲說而已。尚書監字多有同鑒者。
【漢典】
鑒 字源字形
字源演变
重定向至「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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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