羹 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名
(1) (会意。从羔,从美。古人的主要肉食是羊肉,所以用“羔”“美”会意,表示肉的味道鲜美。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的带汁的食物。《说文》:“五味和羹。”按:上古的“羹”,一般是指带汁的肉,而不是汤。“羹”表示汤的意思,是中古以后的事情)
(2) 调和五味的汤 [tick soup]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
(颖考叔)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左传·隐公元年》
(3) 煮熟带汁的蔬菜也叫羹 [vegetable soup]
藜藿之羹。——《韩非子·五蠹》
又如:菜羹(煮熟的菜,加上米屑,古代贫者所食);羹食(羹汤和饭);羹粥(菜羹和稀饭);羹藜(煮野菜羹。泛指饮食粗劣)
(4) 汤 [soup]
常用词组
羹 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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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肉、菜等芶芡煮成的濃湯。《左傳·隱公元年》:「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三國魏·曹植〈七步詩〉:「煮豆持作羹,漉鼓以為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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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烹飪方法。材料加水或高湯煮滾,用芡粉勾芡成薄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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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羹:地名。春秋時地,故址在今大陸地區河南省襄陽縣東南。《左傳·昭公十一年》:「楚子城陳、蔡、不羹。」晉·杜預·注:「襄陽縣東南有不羹城,定陵西北有不羹亭。」
【廣韻】【正韻】古衡切【集韻】【韻會】居行切,𠀤音庚。【說文】作𩱧。五味和羹也。小篆从羔从美。【爾雅·釋器】肉謂之羹。【註】肉臛也。【疏】肉之所作臛名羹。【書·說命】若作和羹,爾惟鹽梅。【傳】鹽咸梅醋,羹須咸醋以和之。【禮·樂記】大羹不和。【註】大羹,肉湇,不調以鹽菜。
又【云仙雜記】史鳳,宣城妓也。待客有差等,最下者不相見,以閉門羹待之。
又【集韻】何庚切,音行。義同。
又【集韻】盧當切,音郞。【韻補】左氏傳,陳蔡不羹。【釋文】音郞。正義曰:古者羹臛之字亦爲郞,故魯頌、楚辭、急就章與楊房漿爲韻。近世獨以爲地名。宋玉招魂:肥牛之腱臑若芳,和酸若苦陳吳羹。◎按說文、小篆俱作羹。《正字通》止收羮,不收羹,則从俗字,而反失正字矣。今增入。羮,俗羹字。見未集。
五味盉羹也。从𩰲从羔。《詩》曰:“亦有和𩱧。” 𩱋,𩱧或省。𢑌,或从美,𩱧省。羹,小篆从羔从美。古行切
(𩱧)五味盉𩱧也。皿部曰:盉調味也。内則注曰:凡羹齊宜五味之和,米脣之糝。晏子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亨魚肉,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凡魚肉必用菜,菜謂之芼。儀禮:𨦕芼牛藿羊苦豕薇。芼及醯醢鹽梅,是之謂五味之和也。實於𨦕謂之𨦕羹。肉汁不和五味謂之大羹。从𩰲从羔。會意。凡從羔者,羔猶美也。古行切。古音在十部。詩曰:亦有和𩱧。商頌文。鍇本𩱧作羹。
(𩱁)𩱧或省。
(𢑌)或从美䰜省。羔下從美。今各本作兩羔。非也。
(羹)小篆从羔,从美。此是小篆,則知上三字古文、籒文也。不先小篆者、此亦丄部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