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
-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 往,到:“吾欲~南海”。
英语 marks preceding phrase as modifier of following phrase; it, him her, them; go to
德语 dieser, 法语 (remplaçant une personne ou une chose comme complément),(particule possessive dans différentes expressions),aller,se rendre
之 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动
(1) (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2) 同本义 [grow]
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说文》
如语焉而未之然。——《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
(3)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go to;leave]
之,适也。——《广雅》
自伯之东。——《诗·卫风·伯兮》
之沛公军。——《史记·项羽本纪》
之虚所卖之。(“虚”同“墟”)——唐· 柳宗元《童区寄传》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吾欲之南海,何如?—— 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到);之官(上任;前往任所);之国(前往封地);之适(前往)
词性变化
代
(1) 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this;that]
宣王说之。(之:指南郭处士来吹竽。)——《韩非子·内储说上》
虎因喜,计之曰。(之:这,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唐· 柳宗元《三戒》
当分明记之。(之:指共读情景。)——清· 袁枚《祭妹文》
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之:代词,指天下事。)——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又如:较之中学时代;因之,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
(2)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he;her;it;they;them]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 周,遇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诗·周南·关雎》
又如:取而代之;战而胜之;为之感叹;使之顺利发展;与之见面
(3) 指示代词,相当于“其”、“他的”、“其他的” [its;his;other]
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武王伐纣平话》
助
(1) 的 [of]
(2)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
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 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开火者,军中发枪之号也。
又如:钟鼓之声;一家之长;原因之一;夫子之文章
(3)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吾见师之出。——《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4) 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孟子》
形
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之”字形 [zigzag]。
如:之江(江流曲折如“之”字者);之字路(曲折如“之”字形的路)
常用词组
之 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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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底。《論語·公冶長》:「夫子之文章。」《左傳·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余之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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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易經·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禮記·大學》:「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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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之於。《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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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及。《書經·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呂氏春秋·仲夏紀·適音》:「樂之弗樂者,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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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戰國策·秦策二》:「臣恐王為臣之投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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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如果。《書經·盤庚上》:「邦之臧,惟汝眾,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罰。」《論語·子張》:「我之大賢與,於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賢與,人將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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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左傳·僖公九年》:「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呂氏春秋·仲春紀·功名》:「 故民無常處,見利之聚,無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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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強調或補足語氣,無義。《書經·西伯戡黎》:「殷之即喪!指乃功,不無戮于爾邦?」《史記·卷四八·陳涉世家》:「悵恨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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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彼。《書經·皋陶謨》:「安民則惠,黎民懷之。」《論語·顏淵》:「愛之欲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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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武王伐紂平話·卷中》:「紂王令推上法場,斬之老母。」清·王士禎《池北偶談·卷二四·談異五·女化男》:「乃以聘禮還之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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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這個。《詩經·邶風·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莊子·知北遊》:「知以之言也,問乎狂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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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如唐朝李白有〈黃鶴樓送孟浩然之廣陵〉詩。《詩經·鄘風·載馳》:「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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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到。《西京雜記·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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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公羊傳·宣公十五年》:「吾見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漢·揚雄《法言·吾子》:「羊質而虎皮,見草而說,見豺而戰,忘其皮之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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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用。《戰國策·齊策三》:「故物舍其所長,之其所短,堯亦有所不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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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如漢代有之馬宇。
〔古文〕㞢【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之 音韵方言
国际音标 tʂʅ˥ 唐代读音 *jiə jiə日语读音 YUKU KORE NO韩语罗马 CI现代韩语 지越南语 chi
客家话 [客语拼音字汇] zi1 [梅县腔] tje1 [陆丰腔] zih1 [客英字典] zhi1 zih1 [东莞腔] zu1 [海陆腔] zih1 zhi1 [宝安腔] zu1 [沙头角腔] zi1 zu1 [台湾四县腔] zih1粤语 zi1潮州话 ze1 (tsur)【潮阳】zu1
近代音 照母 支思韻 平聲陰 支小空;中古音 照章母 之韻 平聲 之小韻 止而切 三等 開口;上古音 黄侃系统:端母 咍部 ;王力系统:章母 之部 ;
之 字源字形
甲骨文 | 金文 | 楚系簡帛 | 秦系簡牘 | 說文 | 隸書 | 楷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