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数
(1) (指事。从一ㄣ。画以纪数。本义:六加一的和)
(2) 同本义 [seven]
七,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说文》
其数七。——《礼记·月令》
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汉书·律历志》
七主星。——《大戴礼记·易本命》
七日得。——《易·既济》。虞注:“震为七。”
凡攻木之工七。——《周礼·考工记》
有子七人。——《诗·邶风·凯风》
又如:七宝(佛经上指金、银、琉璃、砗磲、玛璃、珍珠、玫瑰);七出(旧指休妻的七种理由:无子,淫泆报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年;七秩(七十大寿);七雄(指战国时秦、韩、魏、楚、燕、齐、赵七国)
(3) 七次 [seven times]。
如:诸葛亮七擒孟获
词性变化
名
(1) 文体名。亦称七体,骚体的一种 [a kind of literary form]。
如:七体(沿袭汉·枚乘《七发》而成的一种文体;汉·傅毅有《七激》,刘广有《七兴》,曹植有《七启》,张协有《七命》)
(2) 旧时人死后每七天为一祭,直到四十九天为止 [seventh]。
如:头七,二七,…
(3) 姓(明代有七希贤)
常用词组
七 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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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大寫作「柒」,阿拉伯數字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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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名。參見「七體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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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作七」,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稱為「七七」。《北史·卷八一·儒林傳上·孫惠蔚傳》:「從綽死後,每至七日至百日,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行道。」《喻世明言·卷一○·滕大尹鬼斷家私》:「善繼只是點名應客,全無哀痛之意,七中便擇日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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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字通常讀為陰平,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如:「七月」、「七個」。)
七 音韵方言
国际音标 tɕʰi˥ 唐代读音 *tsit tsit日语读音 NANATSU NANATABI韩语罗马 CHIL现代韩语 칠越南语 thất
客家话 [梅县腔] cit7 [台湾四县腔] cit7 [客英字典] cit7 [客语拼音字汇] qid5 [海陆腔] cit7 [宝安腔] cit7 [沙头角腔] cit7 [陆丰腔] cit7 [东莞腔] cit7粤语 cat1潮州话 cig4 【揭阳】cêg4 (chhik 旧时:chhit)
近代音 清母 齊微韻 入聲作上聲 七小空;中古音 清母 質韻 入聲 七小韻 親吉切 三等 開口;上古音 黄侃系统:清母 屑部 ;王力系统:清母 質部 ;
七 字源字形
甲骨文 | 金文 | 楚系簡帛 | 說文 | 秦系簡牘 | 楷書 |
「七」 後2.9.1合11503 | 「七」 宜侯夨簋西周早期集成4320 | 「七」 包2.105 | 「七」 說文‧七部 | 「七」 睡.秦86 | 「七」 |
「七」 秦公簋春秋中期集成4315 | 「七」 信1.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