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又稱秦篆,作為秦始皇制定推行的“書同文”政策的一部分,以秦國本國的篆文為基礎,增損後代替了原先六國所使用的大篆。 返回「玄」字
参考索引
- 漢語大字典(遠東圖書公司),冊.頁.字:1.280.3、2.1093.1
- 漢語大字典(建宏出版社),頁.字:118.5、459.27
- 中文大辭典(中華學術院),冊.編號:6.21288、3.9398
- 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卷.部首.頁:4下.玄.84
- 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鼎文書局),冊.頁:4.545、10.511
- 說文新證(藝文印書館),冊頁:上312
- 說文新證(福建人民出版社),頁:327、925
- 康熙字典(中華書局),頁.字:0342.01
- 許慎:《說文解字》〈香港:中華書局,1972年〉
- 楊家駱主編:《說文解字詁林正補合編》(全十二冊)〈臺北:鼎文書局,1994年〉
- 徐中舒:《遠東.漢語大字典》(全八冊)〈臺北:遠東圖書公司,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