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甲文编》285页。2《战文编》458页。3《说文》138页。4《睡甲》104页。5、6《篆隶表》446页。
会意字。初文从日,从氏,或从氐;古文字“氏”、“氐”本为一字。“氏”或“氐”有落下的意思,日落就是“昏”。后来“氏”或“氐”字亦讹变为“民”字。甲骨文:“今日辛至昏雨。”(《合集》29328)《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声。”“昏”古音与“民”字接近,故也从“民”得声。“昏”字的本义就是“日落”、“日没”,后由此引申出“夜晚”、“黑暗”等义。“昏”字经常假借为“惛”,所谓“昏乱”、“昏迷”、“昏庸”等都由此引申而来。也经常假借为“婚姻”之“婚”,而“昏勉”之义的“昏”则为“敃”字的通假。用为“宦官”之“昏”实际上是“阍”字,而还没有起名就死去了也叫“昏”,则又是“殙”的假借字了。(王志平)
——李学勤《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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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有恒昏,雨露未尝晞。”这个“昏”字原为会意字。甲骨文①的上部为人形,其下为“日”,太阳降至人手以下,表示黄昏时分。这与“月”在人的腋下为“夜”是同样的道理。②是小篆的形体,原来的“人”形讹变为“氏”。③楷书的写法。
《说文》:“昏,日冥也。”这是对的。“昏”字的本义为“傍晚",如《诗经•陈风•东门之杨》:“昏以为期,明星煌煌。”大意是:约定黄昏人相见,等到明星照满天。由此又可以引申为“昏黑”,如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秋天漠漠向昏黑。”从“昏黑”又可以引申为“模糊”,如韩愈《与崔群书》:“目视昏花,寻常间便不分人颜色。”
“昏”字还可以作“婚”的通假字,如《诗经•邶风•谷风》:“宴尔新昏,不我屑以。”大意是,你们安乐新婚,对我冷淡不理睬。“昏”还可以作“暋(mǐn)”的通假字,作“尽力”解,如《尚书•盘庚上》:“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过这中的“昏”字必须读作m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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