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脸面的特色
作者简介:翟学伟,男,1960年生于南京,198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社会学系,1991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南京大学历史系史学博士学位。现任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理论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在我们得出中国人特色的脸面之前,必须先作几点说明。由于脸面中含有荣誉、名声、地位、权威、自尊、炫耀、耻辱等众多因素,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一个社会文化中的成员因为具备上面的任何一点,而被认为是讲脸面的。从这一层意义上看,那么,脸面正如Goffman所说的那样,是全世界人共有的一个特征。同时,如果用这种泛化式的方式方法来表明脸面放之四海而皆准,本身对我们分析如此复杂的中国人心理也是多此一举,没有专门研究的必要了。我的观点是:脸面同上述因素有关,但并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比如阿Q不具有这一连串概念中的任何一种,却依然很讲究面子。可见,研究脸面的本质特征应重点考察脸面原型中的四个要素,以分析各文化的差异。四个要素与脸面生成的关系是必要条件推理,如果一个社会中存在类似于本书讨论的家族制度、开放等级、礼仪规范和君子人格,那么这种社会文化中就会出现脸面。如果一种社会中没有脸面问题,该社会文化也就缺少这些要素。这一逻辑关系可以表示为(见图14—1):
图14-1 脸面在不同文明类型中的生成演绎图
总之,我想证明的是作为一种完整的脸面心理及行为是中国特有的,而其它社会文化有局部的类似现象。日本及一些东南亚社会作为东方文化圈,且与中国作邻,在儒家文化和自己传统家庭结构的影响下,有比中国程度低的脸面观。前者已有较多的研究,东南亚近来也受到关注(Mossow,1987; Redding & Ng, 1982)。其中Redding和Ng的比较对本书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他们认为:
工业发达的国家要比没怎么工业化的国家具有更高程度的个人自主性,它体现了一种办事非人情(impersonal)的本质,以上对个体而言,多少和社会的更复杂性及较少的单一性,诸如个体在一个彼此有关和熟识的村落那样紧密的社会群体中活动,有关系。在更工业化的社会,随着社会流动的增加,更高水平的教育,大都市化及更多的经济上的机会等都会出现。更大的中立性是自主性的另一方面,它成为成就道德的主流,其作用和社会流动一样不可忽视。
从Hofstede(1980)的实证研究中证明不同文化在与工作有关的价值观上的差异。从这项研究中看到,东南亚文化显然在个体主义方面要比西方弱得多,而权力距离上要强得多。
在工业发达的环境中,脸面是无足轻重的,Bond和Lee(1980)认为脸面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情境中:
(1)如果相同的人们一再相遇,则丢脸是不行的。
(2)一个社会的群体成员在群体参与上比个人活动获得更多的认同感,这时顾全他人的面子会促进互助的群体成员以此具有凝聚力,以及
(3)在权威社会中,下级批评上级将威胁社会秩序。
他们的结论是注重群体生活的社会要比注重个体的社会更强调脸面,也更注意维护社会秩序。中国社会在此方面的程度是很高的。(1982)
不否认,这种比较有很多合理性,但也似乎隐含了一个历时的过程,也就是说,作者在前面借用Durkheim、Tonnies、Parsons等社会学家的观点时,包含了传统和现代的比较。这无疑是在肯定西方传统社会中的人也会有脸面心理,只是它们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摒弃了脸面。而本书的比较则是把西方传统和中国传统作比较,得出西方人没有这种心理。值得注意的是,我在比较和推论中强调了X↓1↓↓对形成脸面的重要性。这点在墨西哥人的研究中已经证实。为了在下面突出中国人脸面的特色,我们主要和西方文化作比较。
从本书前面所使用的西方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学的有关自我的理论来看,James的社会我和心理我也好,Cooley的镜中我也好,Freud的本我(或力比多)也好,Mead的主我与客我也好,Adler的自卑与超越也好,Jung的人格动力也好,Fromm的“为自己的人”也好,Lewin的“心理场”也好,Maslow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也好,尽管理论各异,但其共同点都是把个人的自我看作为个人荣辱心的动力源泉。可是对中国人来说,自我的荣耀和耻辱既不是由自我的动力所发动的,也不是以荣辱为终结的,却是由每一代祖先的期望凝聚而来的一种动力。每一个中国人在家庭中都是“光于前,裕于后”的自我系列中的一个小节。这就意味着中国人不会放弃这个系列去随意地展示自我,而是为了这个小节牺牲自我,然后再把列祖列宗的自我内化为自己的自我。因此无论如何,中国人的脸面动力都是家族或民族命脉的总和,而不是他个人的冲动或驱力。杜维明说,中国人的自我在本质上“是连续不断的家族世系中的一发展部分,是特定家族世系向前繁衍的一个连续体”(马通礼,第21页)。结果,中国人的脸面从起初到最后的得失,无时无刻离不开重要相关者(类似Mead的“重要他人”,significentothers)。作为这一中西文化心理的重大区别,我认为,由自我驱力发出的形象可称作面具,由众人的自我凝聚于个体而发出的形象就叫脸面。打一个形象一点的比方:西方的个人主义导致的个体对自我表现和成功(名利)的追求,好比一个能自己磨电发光的灯,每一个灯都在不停地磨电发光,并在亮度上试图压过其他的灯。中国人的家族主义导致的是,许多人甘愿自己只磨电不发光,而将磨足的电充到一个灯泡上,由它来发光。如果这只灯很亮,那么所有参与磨电的人都沾光。如果灯不够亮、没亮或充爆了,那么就再也没人理会它了。战国时代的苏秦的事迹可以说是一个典型,他出游数年:
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归至家,妻不下絍,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苏秦喟叹曰:“妻不以我为夫,嫂不以我为叔,父母不以我为子,是皆秦之罪也!”乃夜发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踵,曰:“安有说人主不能出其金玉锦绣、取卿相之尊者乎?”……
于是……见说赵王于华屋之下,抵掌而谈。赵王大悦,封为“武安君”,受相印。革车百乘,锦绣千纯,白壁百双,黄金万镒,以随其后……
将说楚王,路过洛阳。父母闻之,清宫除道,张乐设坎,郊迎三十里。妻侧目而视,倾耳而听;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苏秦曰:“嫂何前倨而后卑也?”嫂曰:“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苏秦曰:“嗟乎!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贵,盖可忽乎哉!”(《战国策·秦一》)
苏秦的待遇在今天社会依然存在。那些去国外参加比赛后凯旋的运动员在鲜花簇拥下的情景已在前面谈过,而失败而归的运动员的下场怎样呢:
离飞机着陆还有半个小时,赵蕾怀抱一岁多的女儿,急匆匆奔入首都机场接待大厅的侧门。不料,在入口处,她被门卫拦截:
“干什么去?”门卫毫不客气地问。
“接运动员!”
……
“屁运动员,打得那么臭。”门卫一腔怒气地把她们母女推向旅客大厅。
……
一天傍晚,女排教练李耀先被四个彪形大汉迎面堵在路上。
“你就是李耀先?”四个人中的一个问。
李耀先不免警觉地回答:“是,……有事吗?”
“瞧你那熊相,一看就像吃零蛋的。”
李耀先被冷不防骂了个狗血喷头。
另一位从提包中取出几条领带,递到李耀先面前,说:“看,我们早已为你准备好了方便的家伙,赶紧找个地方上吊算了!”
……(渭滨、贝伦,第4页)
谁都会想到他们曾经是“中华之光”,是使“中华崛起”的人,但一下子就能成为给中国人带来耻辱的人。又如,当李宁处在亮度最强时,他的队友、他的公司、报界任何一个关注他的人都感到沾光,因为他们都是磨电人。当他在汉城奥运会上遭到惨重的失败时,人们开始斥责他的平时言行了(如经商)。可以肯定,如果他在汉城拿了金牌,即使真经商,也少有人去说他,只希望这光能照到自己,让自己也沾点光。作为以跨文化心理研究为己任的Triandis(1989)对这一点的认识是比较深刻的,他认为在集体主义中:
个体除了遵从集体的目标以外,集体成员还倾向于顾及他们的行为对内群体的后果,倾向于和内群体成员分享资源(Hui& Triandis, 1986)。他们总是强调群体的整合,而且反复强调他们和内群体的依赖关系(Triandis et al., 1986)。
而个体主义的文化是怎样的呢?他继续写道:
个体主义的优先性在于其文化的复杂性和流动性。文化越复杂,一个体进入的内群体也越多,以至他有选择加入内群体或形成新内群体的自由。流动性意味着个体可以独立于内群体。假如内群体的需要太过分,个体就可以离去。流动是很重要的。当一个体流动(迁徙、改变社会阶层)时,他就有机会进入新的内群体,并发现这些内群体的目标和他的相一致。进而,一个内群体越是在一特定的氛围中用昂贵的代价来抵制个人目标以实现集体目标,个体就越是按照他自己的目标行动,而且该文化也越具有个体主义特征。这样的代价在这一氛围削弱之际是相当昂贵的。如果一个体只有一个同伴,他也会拒绝配合。(Triandis,1989)
认识到中西文化中的这些问题尤其是社会流动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但就中国人的社会流动而言,无论是在传统还是现代,都是想通过开放的等级流动来实现他的内群体目标,而不是他的个人目标,这样他们会在流动中仍然与相关者保持依赖和分享的关系。由此看来,流动的因素只是导致个体主义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因素还是中国人在任何情境中都会用脸面来进行认同,以寻求他的自家人。作为一种文化模式,一个体并非因为自己流动就可以从自家人中解脱出来。无论一个人自己愿不愿意处于自家人之中,都不能改变自家人会把他看成是自家的成员。而实际上,中国人自己也倾向于让自家人来分享自己的脸面(光荣),并用差序格局来考虑分享者的先后。《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五回中的官商吴继之,因有了脸面资源,说了这样一番话:
我以为一个人要做善事,先要从切近地方做起,第一件对着父母先要尽了子道,然后对了朋友要尽了友道;果然自问孝养无亏了,所有兄弟、本族、亲戚、朋友,那能够自立,绰然有余的自不必说,那贫乏不能自立的,我都能够照应得他妥妥帖帖,无忧冻馁的了,还有余力,才可以讲究着做外面的好事。所以孔子说:“博施济众,尧舜犹病。”
反之,如果哪一个人做了丢脸的事,也会殃及自家人;这本书的第二十三回里给了我们一个例子:
上海招商局有一个总办,是广东人。他有一个兄弟,很不长进,吃酒、赌钱,吃鸦片烟,嫖,无所不为,屡屡和他哥哥要钱,又不是要的少,一要就是几百元;要了过来,就不见了他了,在外面糊里糊涂的花完了,却又来了,如此也不知几十次了,他哥哥恨的没法。一天他又来要钱,他哥哥恨极了,给了他一吊铜钱。他却并不嫌少,拿了就走。等拿了去,买上一个炉子,几斤炭,再买几斤山芋,天天早起,跑到金利源栈房门口摆个摊子,卖起煨山芋来。……那个金利源是招商的栈房,栈房那个不认得他是总办的兄弟;见他蓬头垢面那副形状,那个不是指前指后的;传扬出去,连那推车扛抬的小工都知道了,来来往往必是对他看看。他哥哥知道了,气得暴跳如雷,叫了他去骂,他反说道:“我从前嫖赌,你说我不好也罢了,我此刻安分守己做小生意,又怪我不好,叫我怎样才好呢?”气得他哥哥回答不上来。好容易请了同乡前来调停。许了他多少银,要他立了永不再到上海的结据,才把他打了回广东去。
这段故事把中国人的脸面观表现得淋漓尽致,其要点是:(1)自己丢脸或不要脸会引起自家人的相同结果,尽管在社会流动中自家人已不在同一社会阶层或内群体,但中国人仍然要进行认同,否则会引起丢脸。(2)要不要脸并非简单地改邪归正。这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合不合自家人的地位和身份。(3)能调解自家人纠纷的仍是双方认定的自家人,外人是管不了,也不会管的。在西方,儿子离开富裕的家庭从小工做起以证实自己能力,是平常的事,更不用说兄弟间的冷淡关系。在日本,当长子做高级官员后,弟弟做买卖山芋之类的工作,并不丢他哥哥的脸(中根千枝,第6页)。印度的封闭等级制也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但这在中国却是丢脸的。有头有面的人家,或叫体面的人家是不能容忍家庭成员中有人做他们认为不体面的事的,结果弟弟因精通此道而使他哥哥屈服。下面一个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的个案更能说明中国人的脸面心理的这一特点:
一位十三岁的农村少女,夜晚看电影归来,不幸被恶棍奸污,后来罪犯终于落入法网。小姑娘遭此无辜伤害,本是很令人同情的,奇怪的是,她的父亲,一位乡武装部长,竟成天唉声叹气,认为“丑出尽了”。先是不许她再进校门读书,接着是送她住到“一间阴暗,久不住人的小阁楼上”,最后逼她嫁给二十五岁的结巴表哥,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全”他这位武装部长的“面子”。可怜的小姑娘完全被吓蒙了,她抗议无效,终日默默无语。妈妈感到不对劲,这位武装部长却说:“耻辱洗不掉,人嘴封不死,只有人死了,这件事才真正了结。”小姑娘听了如五雷轰顶,终于在夜色中,投入了湍急的资江……(唐挚,1986)
这一个案过于极端,但保全自家人面子是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而它的“奇怪”之处是父亲为面子逼死了女儿,过于残忍。但从有关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保护面子而不告发的事例是很普遍的。在此,还有人认为脸面是荣誉、自尊、地位、道德之类,那他一定没有真正理解中国人的脸面,或没有真正体会到其文化的特色。这一个案的真正内是女儿发生了丢人现眼的行为(无论她本人愿不愿意),其父亲作为自家人对此事的自我评价是他会在他人心目中没有地位,因此,为了保全这种地位,他排斥(放弃)了他的女儿。
——摘自 翟学伟《中国人的脸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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