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理—政治—文化概念交会
作者简介:冯天瑜,1942年出生,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史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地方志副总纂,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986年被国家科委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作为中国文化演出舞台的“中国”,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然而,“中国”的含义却经历了曲折的流变:从古代的“城中”义到“天下中心”义,近代演为与世界列邦并存的民族国家之名,而其“文化中心”义则贯穿古今。
(一)释“中”
中国之“中”,甲骨文、金文
以及石经、籀文里皆写作有飘带的旗帜,所谓“有旒之旆”。学者推测:这些上下带飘饰的旗帜,标识旗面的圆圈处于内核地位,故“中”字的含义是内、里。《说文》曰:“中,内也。从口、丨,上下通。”而士众围绕“中”(旗帜)以听命,故“中”引义为空间的中央,居左右之间,或四方之内核;又申发为文化或政治上的枢机、轴心地带,所谓“当轴处中”,有“以己为中”的意味,与“以人为外”相对应。《尚书》孔传释“土中”为“于地势正中”,汉初贾谊曰:“古者天子地方千里,中之而为都”,“中”皆从空间的居中引申为政治中心。
另外,中还演绎出“中等”、“半”、“正”、“得当”等意涵。
(二)释“国”
中国之“国”,繁体为“國”,甲骨文作,是由“戈”(兵器,示武装)字与“囗”(音围,示城垣)字合成的会意字。“囗”后来移置“戈”外,强化武装保卫天子都城之义。“国”又指诸侯封地,并含城中、郊内、有疆界的地区等义。
综论之,“中”的本意为内、里,引申为核心、中央;“国”指执戈捍卫之城,进而指称军事、政治中心地。
(三)释“中国”
由“中”与“国”组成“中国”,以整词出现,较早见于周初,如青铜器《何尊》铭辞曰:“余其宅兹中国”(宣称:我要住在天下的中央)。较早的传世文献《尚书·周书》亦有“皇天既付中国民”的用例,《诗经》《左传》《孟子》等先秦典籍也多用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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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尊 西周何姓贵族礼器 | 何尊铭文有“中国”二字 |
“中国”初义是“中央之城”,即周天子所居京师(首都),与“四方”对称,如《诗经》的《民劳》篇云: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
(人民劳苦够了,要求稍得安康。抚爱这些京师人,用来安定四方)
毛传释曰:“中国,京师也。”《民劳》篇四次出现“惠此中国”,其“中国”皆指京师。
战国时孟子追述,舜深得民心、天意,“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
这些用例的“中国”,均指居天下之中的都城,即京师,诚如东汉刘熙为《孟子》作注所说:
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
本义京师的“中国”又有多种引申:
(1)指诸夏列邦,即黄河中下游这一文明早慧、国家早成的中原地带,如《春秋公羊传》载“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这里的“中国”即指中原一带,西周时主要包括宋、卫、晋、齐等中原诸侯国,此义的“中国”后来在地域上不断拓展;
(2)指国境之内;
(3)指中等之国;
(4)指中央之国。
以上多种含义之“中国”,使用频率最高的是与“四夷”对称的诸夏义的“中国”,如《毛诗注疏》释《诗经》云:
《小雅》尽废,则四夷交侵,中国微矣。
南朝刘义庆(403—444)云:
江左地促,不如中国。
唐人韩愈(768—824)辟佛云:
夫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传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
诸例“中国”,皆指四夷万邦环绕的中原核心地带。其近义词有“中土”、“中原”、“中州”、“中夏”、“中华”等。
(四)中国疆域拓展
中华先民心目中的世界,形态为“天圆地方”,所谓“中国”,是以王城(或称王畿)为核心,以五服(甸、侯、宾、要、荒)或九服(侯、男、甸、采、卫、蛮、夷、镇、藩)为外缘的方形领域,作“回”字状向外逐层延展,中心明确而边缘模糊,在西周及春秋早期,约含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秦、楚、吴、越等尚不在其内,但这些原称“蛮夷”的边裔诸侯强大起来,便要“问鼎中原”,试图主宰“中国”事务。至战国晚期,七国都纳入“中国”范围,《荀子》、《战国策》诸书所论“中国”,已包含秦、楚、吴、越等地。
秦一统天下后,“中国”范围更扩展至长城以南、临洮(今甘肃)以东的广大区间。班固说:“及秦始皇攘却戎狄,筑长城,界中国,然西不过临洮。”汉唐以降,“中国”的涵盖范围在空间上又有所伸缩,诸正史多有描述,略言之,包括东南至于海、西北达于流沙的朝廷管辖的广阔区间。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大体奠定中国疆域范围:北起萨彦岭,南至南海诸岛,西起帕米尔高原,东极库页岛,约1380万平方公里。19世纪中叶以后,西东列强攫取中国大片领土,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捍卫,使领土避免更大损失。今日中国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
(五)地理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
“中国”原指华夏族活动的地理区域并具政治中心义,并派生出文化中心义。战国赵公子成驳斥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时,如此论“中国”:
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
发生在赵王室围绕“中国”—“蛮夷”关系的辩论,阐发了“中国”文化中心的内蕴。此后两千余年间,人们多在这一含义上论“中国”。晚清记名海关道志刚(1818—?)出访欧洲时,外人问及“中国”的含义,志刚答曰:
中国者,非形势居处之谓也。我中国自伏羲画卦已来,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所传,以至于今四千年,皆中道也。
淡化“中国”的地理中心义,强化其文化中心义,将“中国”释为“中道”,凡不符合中道者即非中国,“英吉利富强已极,颇有持盈之虑”,“法郎西夸诈相尚,政以贿成”,皆不合中道,故不属中国意域。
先贤还意识到文化中心是可以转移的,明清之际哲人王夫之(1619—1692)在《读通鉴论》、《思问录》等著作中,对“中国”与“夷狄”之间文野地位的更替作过论述,用唐以来先进的中原渐趋衰落,蛮荒的南方迎头赶上的事实,证明华—夷可以易位,“中国”地位的取得与保有,并非天造地设,而是依文化不断流变而有所迁衍。王夫之还指出,中国不是从一开头便十分文明,中国也并非唯一的文明中心,他有一种富于想象力的推测:
天地之气,衰旺彼此迭相易也。太昊以前,中国之人若麇聚鸟集。非必日照月临之下而皆然也,必有一方焉如唐、虞、三代之中国也。
认为上古时“中国”之人如同禽兽聚集,而在日月共照之下的某些地方也可能如同三代中国那样拥有文明,这是理性的中国观和多元的人类文明生成观。
(六)“中国”并非我国专称
古代中原人常在“居天下之中”意义上称自国为“中国”,但也有越境远游者发现:“中国”并非我国的专称,异域也有自视“中国”的。
曾西行印度的东晋高僧法显(约337—约422)归国后指出,印度人以为恒河中游一带居于大地中央,将其称为“中国”。可见“中国”并非华夏专属。
明末来华耶稣会士利玛窦(1552—1610)、艾儒略(1582—1649)等带来世界地图和五洲四洋观念,改变了部分士人(如瞿式谷)的中央意识,使之省悟到,“按图而论,中国居亚细亚十之一,亚细亚又居天下五之一……戋戋持此一方,胥天下而尽斥为蛮貉,得无纷井蛙之诮乎”。明代万历间王圻(1530—1615)纂集《三才图会》,作地为圆球形之图,标示寒带、热带等五带,并确切指示四大洋、六大洲。此皆利玛窦等耶稣会士带来的世界地理知识。惜乎“三才图会”之类地理知识少有传播,至清中叶朝野基本忘却,从乾隆至道光,仍拘守在“中国者,天下之中也”的固有隘见之间。
晚清魏源接触到较翔实的世界地理知识,认识到列邦皆有自己的“中国”观:
释氏皆以印度为中国,他方为边地……天主教则以如德亚为中国,而回教以天方国为中国。
近人皮嘉佑(经学家皮锡瑞之子)著文说:
若把地球来参详,中国并不在中央。地球本是浑圆物,谁是中央谁四旁?
这都是对中国为天下中心的传统观念的理性反思与修正。
(七)“中国”衍为国名
我国古代多以朝代作国名(如汉代称“汉”、“大汉”,唐代称“唐国”、“大唐”,清代称“清国”、“大清”),外人也往往以我国历史上强盛的王朝(如秦、汉、唐)或当时的王朝相称,如日本长期称中国人为“秦人”,称中国为“汉土”、“唐土”,江户时称中国人为“明人”、“清人”。此外,古印度称中国为“支那”,约为“秦”的音译;希腊、罗马称中国为“赛里斯”,意谓“丝国”。
以“中国”为非正式的国名,与异域外邦相对称,首见于《史记》载汉武帝(前156—前87)派张骞(?—前114)出使西域:
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业……乃令骞因蜀犍为发间使,四道并出。
这种以“中国”为世界诸国中并列一员的用法,汉唐间还有例证,如《后汉书》以“中国”与“天竺”(印度)并称;《唐会要》以“中国”与“波斯”、“大秦”(罗马)并称。但这种用例当时并不多见。
“中国”作为与外国对等的国家概念,萌发于宋代。宋不同于汉唐的是,汉唐时中原王朝与周边维持着宗主对藩属的册封关系和贡赉关系,中原王朝并未以对等观念处理周边问题;赵宋则不然,北疆出现与之对峙的契丹及党项羌族建立的王朝——辽与西夏,这已是两个典章制度完备、自创文字并且称帝的国家,又与赵宋长期处于战争状态,宋朝一再吃败仗,以致每岁纳币,只得放下天朝上国的架子,以对等的国与国关系处理与辽及西夏事务,故宋人所用“中国”一词,便具有较清晰的国家意味。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宋初三先生”之一的石介(1005—1045)以“中国”作论:
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四夷外也,中国内也。
四夷处四夷,中国处中国,各不相乱。
石介虽仍持“内中外夷”观念,但已经有了国家疆界分野,强调彼此独立,“各不相乱”。宋以后,“中国”便逐渐从文化主义词语向国家意义词语转变。
一个朝代自称“中国”,始于元朝。元世祖忽必烈(1215—1294)派往日本的使臣所持国书,称自国为“中国”,将日本、高丽、安南、缅甸等邻邦列名“外夷”。明清沿袭此种“内中外夷”的华夷世界观,有时也在这一意义上使用“中国”一词,但仍未以之作为正式国名。
国体意义上的“中国”概念,是在与近代欧洲国家建立条约关系时正式出现的。
欧洲自17世纪开始形成“民族国家”(nation-state),并以其为单位建立近代意义上的国际秩序。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1648年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法兰西波旁王朝、瑞典等国签订《威斯特法伦和约》,承认诸国领土主权,17世纪中叶为民族国家得以确认的开端(率先发生在欧洲)。
远在东亚的清政府虽然对发生在西方的重大事变全无所知,却因在客观上与全然不同于周边藩属的西方民族国家打交道,因而需要以一正式国名与之相对,“中国”便为首选。这种国际关系最先发生在清—俄之间。沙皇俄国遣哥萨克铁骑东扩,在黑龙江上游与康熙皇帝(1654—1722)时的清朝军队遭遇,争战后双方于1689年签订《尼布楚条约》,条约开首以满文书写清朝使臣职衔,译成汉文是:“中国大皇帝钦差分界大臣领侍卫大臣议政大臣索额图”,与后文的“斡罗斯(即俄罗斯)御前大臣戈洛文”相对应。康熙朝敕修《平定罗刹方略界碑文》,言及边界,有“将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为界:河之南岸属于中国,河之北岸属于鄂罗斯”等语,“中国”是与“鄂罗斯”(俄罗斯)相对应的国名。
17世纪末叶清朝与俄罗斯建立条约关系还是个别事例,此后清政府仍在“华夷秩序”框架内处理外务,如乾隆皇帝八十大寿时,与英王乔治三世的往还信函中,英王国书恭称“向中国最高君主乾隆致意”,多次称清方为“中国”,而乾隆皇帝复乔治三世书从未称自国为“中国”,通篇自命“天朝”。此种情形一直延及嘉庆皇帝与英王的来往文件中。可见,直至第一次鸦片战争前,中国朝野只有内华外夷的“天下”观,没有权利平等的国家观。
至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列强打开清朝封闭的国门,古典的“华夷秩序”被近代的“世界国家秩序”所取代,“中国”愈益普遍地作为与外国对等的国名使用,其“居四夷之中”的含义逐渐淡化。
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中英两国来往照会公文,言及中方,有“大清”、“中华”、“中国”等多种提法,而“中国”用例较多,如林则徐所拟致英吉利国王的檄文说:
中国所行于外国者,无一非利人之物。
已是用“中国”与“外国”对举。
与英方谈判的清朝全权大臣伊里布(1772—1843)给英军统帅写信,称自国为“中国”,与“大英”、“贵国”对应,文中有“贵国所愿者通商,中国所愿者收税”之类句式;英国钦奉全权公使璞鼎查(1789—1856)发布的告示中,将“极东之中国”与“自极西边来”的“英吉利国”相对应,文中多次出现“中国皇帝”、“中国官宪”、“中国大臣”等名目。
汉文“中国”正式写进外交文书,首见于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年8月29日)签署的中英《江宁条约》(通称《南京条约》),该条约既有“大清”与“大英”的对称,又有“中国”与“英国”的对称,并多次出现“中国官方”、“中国商人”的提法。此后清朝多以“中国”名义与外国签订条约,如中美《望厦条约》以“中国”对应“合众国”,以“中国民人”对应“合众国民人”。
近代中国面临西东列强侵略的威胁,经济及社会生活又日益纳入世界统一市场,那种在封闭环境中形成的虚骄的“中国者,天下之中”观念已日显其弊,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国家”意识应运而生,以争取平等的国家关系和公正的国际秩序。而一个国家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拥有一个恰当的国名至关重要,“中国”作为流传久远、妇孺尽知的简练称号,当然被朝野所袭用。梁启超、汪康年(1860—1911)等力主扬弃中国为“天下之中”的妄见,但认为“中国”这个自古相沿的名称可以继续使用,以遵从传统习惯,激发国民精神。汪康年指出,用含义虽不确切,但已经约定俗成的专词作国名,是世界通则,西洋、东洋皆不乏其例,故“中国”之称不必革除。
近代兴起的反殖民主义、反帝国主义运动,更赋予“中国”以爱国主义内涵,“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非外人所得而干涉也”,便是在近代民族国家意义上呼唤的“中国”,这已经成为国民共识。梁启超更作《少年中国说》,高唱: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少年中国,与国无疆!
如果说,“大清”和“中国”在清末曾并列国名,交替使用,那么,辛亥革命以后,“中国”先后作为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以正式国名被国人共用,并为国际社会普遍肯认。
——摘自 冯天瑜《中国文化生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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