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
作者简介:张杰,清华大学教授,长期从事聚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教学工作,著述颇丰,2003年曾执教于法国巴黎行政学院,主持过多项重要历史文化聚落的保护工程和科研项目。2009年获”第三届文化部创新奖”。
著名考古人类学家张光直指出:“中国文明、玛雅文明和其他很多文明代表古代一个基层的进步发展,在此基层上发展出来的文明,都是连续性的文明。在这些文明的城市、国家产生的过程中,政治程序(而非技术、贸易程序)都是主要的动力。”在中国古代,这种政治程序就是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礼制。卜工对我国近几十年的考古发掘资料研究分析,指出“在中国新石器时代和历史时期很多考古学现象,如房址、灰坑、墓葬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遗留”,而且是古代礼制发展的一定阶段的反映,认为礼制是中国文明的重要模式。中国作为文化发展连续性很强的地区,这种模式“不仅仅是新石器时代中期到商代文明的特征,也是中华数千年文明史的核心,是多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和知识经验的总结”。
自新石器时代中期以来,中国基本形成了由多个古礼类型融合构成的两大古礼系统,即近代尚存的萨满与傩,它们主要分布在黄河中游地区的前仰韶和仰韶时期,长江下游地区的高庙文化和良渚文化时期。这两大古礼系统的主要活动内容是社祭,祭祀有固定的场所,对建筑形制也有特殊的规定,表明当时我们的先民已具有某种共同的信仰。到夏商时期,两大古礼系统走向融合,中原地区的古礼内容逐渐吸收了傩礼的因素。新石器时代祭祀遗址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坛祭,一是陷祭,它们可视为后来堪舆术中穴模式的起源。从目前考古发掘的分布看,坛祭大致分布在中原腹地的周围地区,如辽宁、内蒙古、甘肃、江苏等。陷祭则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地区。在坛祭和陷祭中,天圆地方的概念已反映得十分明确。如河北武安磁山的长方形坎(参见此处),辽宁牛河梁、喀左东山嘴祭坛等。
古礼是周礼的前身,“至少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磁山遗址开始,礼俗就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后来商代的甲骨文和周朝的“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都是这种礼俗的后续发展。由于中华文明是多民族融合而成的,所以古礼也是“不同类型不同传统的礼制彼此吸引、磨合、相容和扬弃,推动了礼制不断完善,逐步升级,稳步走向成熟”。礼制不但是维系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权力的核心制度,也是“连接聚落系统中不同居住群落,甚至是居住地的纽带与桥梁”。
大量先秦文献关于夏商周三代礼文化“损益”的记载及当代相关的研究等都表明“礼”文化在整个中华文化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占有主导地位。礼最早是宗族制度中的行为规则,后来发展成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核心思想之一。春秋战国后,诸侯势力兴起,西周确定的礼制受到严重挑战,以致“礼崩乐坏”,当时的很多人都企图通过重建西周的礼制重新统一诸侯。《左传·昭公四年》曰:“礼以为归。”《左传·昭公五年》曰:“礼所以守其国,行其令,无失其民者也。”孔子认为“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说明了礼的政治与社会作用。儒家为了挽救礼制,自觉地对古礼进行了全面的整理、诠释和继承。正如孔子所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秦汉以后,“礼”文化的主导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19世纪中叶,中国封建王朝在经济和空间格局上经历了两个基本经济区和两个次基本经济区,即秦汉时期形成的以泾水、渭水、汾水和黄河中下游基本经济区,以及三国至南北朝时期四川与长江下游基本经济区;隋唐以长江流域、大运河南段地区形成的基本经济区的形成和演变过程,以及随着历史逐步形成的两广经济区。虽然各基本经济区在土地制度、赋税、商业发展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有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在中国古代的广阔领土上存在着“实际上是同一类型的社会结构”,不断更迭的政治统治没有在实质上改变社会性质和上层建筑。
——摘自 张杰 《中国古代空间文化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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