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𠂤”字的本义新解
𠂤,甲骨文作或
。《说文解字》:“𠂤,小阜(fù)也,象形。”关于阜的意思,《广雅•释丘》里的解释是“无石曰阜”。《说文》里也解释成“山无石者”。晚清学者饶炯在《说文解字部首订》所给的解释是:“𠂤为土山之小者,阜为土山之大者。”中国当代古文字学家孙海波在《甲骨文录考释》中认为𠂤的本义为小阜,认可《说文》之解。就是说,阜的本义是土山,所谓土山,就是没有石头只有土的山。𠂤是小阜,也就是小土山的意思。
五代宋初文学家徐铉曾与句中正等共同校订《说文解字》,对于𠂤这个字,他注曰:“今俗作堆。”清代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在他所著的《说文解字注》中认为“其字俗作堆,堆行而𠂤废唉。”就是说“堆”取代了“𠂤”,以后“𠂤”就成了废字不用了。
可是,晚晴古文字学家罗振玉在他的《增订殷墟书契考释》中认为,𠂤即古文“師”字。师承罗振玉的当代古文字学家商承祚认可他的师父对“𠂤”的解释。
中国现代著名古文字学家徐中舒在他主持编纂的《甲骨文字典》中认为,以上诸说于𠂤之形和义皆未得要领,并赞同日本学者加藤常贤的《汉字起源》的“像人之臀尻(kāo)之形”的说解。
但是,如果我们从“遣”字的甲骨文字形可以看出,“𠂤”字像被捆起胳膊束起腿的人形,“遣”字像双手抓犯人从地牢中钳取之形。我认为“𠂤”字的本义应该是“罪犯”,而不是“小土山”或“臀尻”的意思。
卜辞:“……亘贞:王遣若。”这里的“遣”是“遣释”的意思,用的是遣的本义。根据上古对待罪人一般都采用流放的形式推断:上古并无军队之说。那时在受到外族部落侵扰时,管理罪犯的组织便把流放在边远地区的犯人组织起来进行抵抗,于是“𠂤”字便有了军队的含义。比如,卜辞:“丁巳卜,㱿贞:𠂤获羌,十二月。”这里的𠂤(師),是指军队。卜辞:“癸丑卜,㱿贞:𠂤往卫无祸。”这里的𠂤也是指军队。卜辞:“王作三𠂤右中左。”这里的“三𠂤(師)”说明,那时的军队已讲究战术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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