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páng kè
注音 ㄆㄤˊ ㄎㄜˋ
本指西元一九七○年代中,在紐約和倫敦出現的搖滾舞風。為英文punk的音譯。後來轉指一個特定的族群,大多剃光頭髮或著奇裝異服;在音樂上則延續野性的搖滾型態,以歌和音樂來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和攻擊。龐克的原文有流氓少年、蠢話之意。
英語 (music) punk (loanword)
德語 Punk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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