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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民事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審判被吿人犯罪行爲的同時,根據被害人或檢察機關的提起,附帶解決被告人犯罪行爲所造成損害的民事賠償的訴訟活動。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被害人由於被吿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的管轄應當以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爲準,並依所從屬的刑事案件的管轄而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但爲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過份遲延,可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蘇聯、聯邦德國採取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法國、英國、美國除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外,被害人還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關於賠償的範圍,各國一般規定,不僅物質損害可以賠償,精神損害也可提出賠償請求。日本沒有附帶民事訴訟制度。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