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送故
◎ 送故 sòng gù
- [funeral gift] 贈送財物幫助辦理喪事。 府州送故甚豐,一無所受。——《南史·劉湛傳》
- [accompanying transfer] 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長官離任時,其屬下官員隨同調任。 方鎮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為送故。——《晉書·范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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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官吏離職,屬吏斂錢相送,稱為「送故」。《南史.卷七○.循吏傳.范述曾傳》:「郡送故舊錢二十餘萬,一無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籠朴十餘枚而已。」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雅量》:「公東出,乘估客船,送故吏數人投錢唐亭住。」
州郡官歿於任所,屬下佐吏護喪回里,稱為「送故」。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夙惠》:「桓宣武薨,桓南郡年五歲,服始陳,桓車騎與送故文武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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