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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魯花赤
達魯花赤,由成吉思汗設立,廣泛通行於蒙古帝國和元朝。一作“達嚕噶齊”,是蒙古語,原意爲“掌印者”,是蒙古帝國歷史上一種職官稱謂。成吉思汗在各城設置“達魯花赤”,也就是督官。達魯花赤是代表成吉思汗的軍政、民政和司法官員,以《大札撒》爲根本,結合當地的同時慣例行使統治權。與同源的有另一字答魯合剌禿孩,意謂“提調”,另有宣差,持節之意。達魯花赤後來成爲長官或首長的通稱。在元朝的各級地方政府裏面,均設有達魯花赤一職,掌握地方行政和軍事實權,是地方各級的最高長官。在元朝中央政府裏面,也有某些部門設置達魯花赤官職。達魯花赤一般必須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這種做法被認爲具有強烈的民族不平等色彩。但是,也有其他民族的人擔任達魯花赤的記載。在金帳汗國,他們與八思哈有關,但有不同。明朝以後,達魯花赤官職被廢除。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