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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權 (詞語概念)
財權是指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佔有、支配和使用資財的權力。財權的劃分,主要取決於廣義的財政管理體制。1978年以前,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財政體制,財權主要集中於中央,地方和企業的權力很小。隨着企業自主權的擴大,以及自1980年實行“分竈吃飯”財政體制以後,地方和企業的財權逐步擴大。在我國,財權劃分的基本原則有: (1)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它要求大權集中於中央,增強國家的宏觀調控能力;同時要賦予地方和企業應有的自主財權,以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2) 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即財權的劃分要與責任、利益掛鉤。(3)相對穩定的原則。即財權的劃分在一定時期內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形成較長時間的激勵機制。朝令夕改,不利於經濟行爲的穩定。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