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 基本解釋
基本字義
● 講
◎ 見“講”。
英語 explain; discuss; talk
德語 auf etw. Gewicht legen, berücksichtigen (V),unterrichten, sagen, erklären, reden, erzählen (V),erklären, interpretieren, verdeutlichen ,Berücksichtigung, Achtung (S, Psych),sprechen, sagen, erzählen (V),verhandeln
法語 parler,dire,raconter,expliquer,négocier
講 國語辭典
談、說。如:「講話」、「講故事」。
說明、解釋義理。如:「講課」、「講解」、「講經」。元·張鳴善〈普天樂·講詩書〉曲:「講詩書,習功課。」
注重、顧及。如:「講效率」、「講交情」、「講道理」。《論語·述而》:「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禮記·禮運》:「選賢與能,講信脩睦。」
商議、和解。如:「講價」、「講條件」。《戰國策·秦策四》:「三國之兵深矣,寡人欲割河東而講。」
較量、比較高下。如:「這次競技是講文的還是講武的?」
量詞。計算講次的單位。如:「民生主義第三講」。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古項切,音港。【說文】和解也。【徐曰】古人言講解猶和解也。【戰國策】今君禁之,而秦未與魏講也。
又【廣雅】論也。【廣韻】告也。【禮·禮運】講信修睦。【疏】談說也。【又】講於仁。【疏】猶明也。
又【玉篇】習也。【增韻】究也。【易·兌卦】君子以朋友講習。【左傳·隱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𨻶以講事也。【周禮·夏官·校人】冬獻馬講馭夫。【註】講猶
𥳑習。
又【廣韻】謀也。【左傳·襄五年】詩曰:講事不令,集人來定。【杜註】逸詩也。言謀事不善,當聚致賢人以定之。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國子監有直講四人,以經術講授。
又【舊唐書·職官志】集賢殿書院有侍講學士。
又山名。【山海經】泰室之山北三十里曰講山。
又與顜通。【前漢·曹參傳】蕭何爲法,講若畫一。【史記】作顜。
又【字彙補】居𠋫切,音媾。和也。【史記·甘茂傳】樗里子與魏講罷兵。【註】講,讀曰媾。 【說文】本作
𧪸。
講 音韻方言
国际音标 tɕiɑŋ˨˩˦ 唐代读音 gǎng日语读音 KOU HAKARU HANASHIAU韩语罗马 KANG现代韩语 강越南语 giả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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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音 見母 江陽韻 上聲 講小空;中古音 見母 講韻 上聲 講小韻 古項切 二等 開口;上古音 黄侃系统:見母 東部 ;王力系统:見母 東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