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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鎮割據
藩鎮割據通常指的是某些藩鎮的將領擁兵自重,在軍事、財政、人事方面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局面。唐代藩鎮割據主要表現在河朔,而河朔割據又集中在三鎮。唐朝平定安史之亂後,留下了大量藩鎮。唐朝後半段的大部分時期裏,絕大部分藩鎮不割據,只有河朔等極個別藩鎮割據,但即使割據藩鎮也在一定程度上施行唐朝的政策法令,“須借朝廷官爵威命以安軍情”,而且割據藩鎮也曾解除割據。唐末黃巢之亂,纔出現大量藩鎮割據。唐末出現普遍的藩鎮割據,導致唐朝滅亡。唐代藩鎮節度使是以唐朝封疆大吏的資格自擅一方的,其財政基礎依賴於國家的賦稅收入,其武力憑藉是法律上屬於國家的軍隊——即所謂“官健”。藩鎮裏的那些割據藩鎮既企圖遊離於中央集權之外,又不能徹底否定中央統治。唐代藩鎮割據的社會基礎是投身軍戎充當職業僱傭軍的破產農民和無業遊民。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