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總督
◎ 總督 zǒngdū
(1) [governor]∶明初在用兵時派往地方巡視監察的官員;清朝始正式成爲地方最高長官,一般管轄兩省的軍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
總督胡宗憲。——《明史》
(2) [governor-general]∶英法等國派駐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
加拿大總督
(3) [viceroy]∶英國國王派駐自治領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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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管理監督。《漢書.卷一○○.敘傳下》:「昭、宣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郭三十有六。」《三國演義.第五回》:「吾弟袁術總督糧草,應付諸營,無使有缺。」
職官名。始置於明代,總管轄區內的文武庶政,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管理一省或兼管數省。也稱為「制軍」。
代表君主治理屬地的官吏。如英國的香港總督。也譯作「代王」。
英語 governor-general, viceroy, governor
德語 Generalgouverneur, Statthalter (S, Pol)
法語 vice-roi, gouverneur général (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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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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