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
相分
xiāng fēn ㄒㄧㄤ ㄈㄣ 相分謂使互相增進契分,情誼。《三國志·魏志·邴原傳》“ 太祖 徵 吳 , 原 從行,卒” 裴松之 注引《邴原別傳》:“ 兗 豫 之士,吾多所識,未有若君者,當以書相分。” 清 黃生 《義府》卷下:“《季漢書·邴原傳》:‘當以書相分。’言以書薦之,使相契分也。”佛教語。法相宗所說的學說。與“見分”相對。謂認識和感知的對象。 清 龔自珍 《最錄<八識規矩頌>》:“每支各攝證自證分、自證分、相分、見分等。” 章炳麟 《建立宗教論》:“緣色及空,以爲相分。”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