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殺予奪 成語解釋
【解釋】生:讓人活;殺:處死;予:給予;奪:剝奪。形容反動統治者掌握生死、賞罰大權。
【出處】《韓非子·三守》:“使殺生之機,予奪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一也。”
【示例】幹這種職務的人大半是帶工的親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點勢力的流氓,所以在這種地方,他們差不多有~的權利。 ◎夏衍《包身工》
【近義詞】草菅人命
【反義詞】壯烈犧牲
【語法】聯合式;作定語;含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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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殺予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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