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琵琶 pípa
[pi-pa,a plucked string instrument with a fretted fingerboard] 中國的一種四絃樂器,彈奏如吉他,其主要部分大如詩琴,頸部有琴柱12個以上,伸入主體部分的琵琶,是在西漢“裁箏築”的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它從西漢試製,歷東漢、魏晉、至隋唐,基本定型。它在漢末魏初始獲“枇杷”名。魏晉時,因“枇杷”二字音,改名“琵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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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名。秦代人民根據鼗的形式創出直柄、圓形音箱的彈撥樂器,至秦漢不斷改進,定型為四弦十二品位,用手彈撥的樂器。西元四世紀,西域文化交流,致使半梨形音箱,四弦四柱的琵琶傳入內地。唐、宋以來在這兩種琵琶基礎上不斷改進,逐漸形成現今半梨形音箱,以桐木板蒙面,琴頸向後彎曲,琴桿與琴面上設四相九至十三品、四弦的琵琶。除用於歌唱、曲藝、戲曲和歌舞伴奏外,也用於樂器的合奏、伴奏和獨奏。也稱為「鼙婆」。
英語 pipa, Chinese lute, with 4 strings, a large pear-shaped body and a fretted fingerboard
德語 Pipa (Mus), Laute (S, Mus)
法語 pipa (instrument de musique)
琵琶 網路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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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 (中國傳統彈撥樂器)
琵琶,彈撥樂器首座, 撥弦類弦鳴樂器。木制或竹等製成,音箱呈半梨形,上裝四弦,原先是用絲線,現多用鋼絲、鋼繩、尼龍製成。頸與面板上設有以確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時豎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彈奏,是可獨奏、伴奏、重奏、合奏的重要民族樂器。
琵琶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最早被稱為“琵琶”的樂器大約在中國秦朝出現。“琵琶”二字中的“玨”意為“二玉相碰,發出悅耳碰擊聲”,表示這是一種以彈碰琴弦的方式發聲的樂器。其名“琵”、“琶”是根據演奏這些樂器的右手技法而來的。也就是說琵和琶原是兩種彈奏手法的名稱,琵是右手向前彈,琶是右手向後挑。
在唐朝以前,琵琶也是漢語裡對所有魯特琴族(又稱琉特屬)彈撥樂器的總稱。中國琵琶更傳到東亞其他地區,發展成現時的日本琵琶、朝鮮琵琶和越南琵琶。
中國近代漢族民族音樂史上有“海派”(浦東派)琵琶、“浙派”(平湖派)琵琶、“汪派 [1]”(汪派)等多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