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末法
◎末法mò fǎ
- [degenerated dharma] 佛教指佛法衰微的時期。 佛所說,我滅度後,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三千年。——《隋書·經籍志四》
- [inferior law] 儒家對法家刑名之學的蔑稱。 奈何欲以商申之末法,臨道義之神州。——《晉書·呂光載記》
- [religious decline] 泛指宗教的衰微時期。 顧宗教今已屬末法之期,而學術則如旭日升天。——梁啟超《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學說·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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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佛教用語。指佛法的衰落期。這時期佛法將滅,只剩教法,既無人修行,也無人證悟。時限約在佛滅兩千歲(一說一千,一說一千五百年)後的一萬年之間。《隋書.卷三五.經籍志四》:「然佛所說,我滅度後,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三千年,其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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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 (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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