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gēng lìng míng hào
注音 ㄍㄥ ㄌㄧㄥˋ ㄇㄧㄥˊ ㄏㄠˋ
【解釋】重新申明號令。說明賢明君主應當取信於民。
【出處】《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居數月,有警,擊鼓而民不赴。乃更令明號而民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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