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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 (法律名詞)
暴力(violence)是一個法律名詞,指使用武力或人身攻擊或指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紛爭。暴力行爲程度非常嚴重,級別爲R級。國與國之間的戰爭通常被認爲是一種嚴重的暴力行爲,因此發動戰爭,在現代社會,是一種犯罪行爲,違背國際法發動戰爭者會遭到國際的譴責與制裁,更甚者,其國家會遭到聯合國派遣部隊攻擊,統治者會被送往國際法庭接受審判,除了在聯合國的首肯下,爲國際秩序所發動者除外。暴力 (漢語詞語)
暴力,暴露出來的力量。,以暴易暴,與亂同道。——《舊唐書·魏徵傳》武力與暴力有本質上的不同:武力是制衡暴力的實力,武力與暴力不可混淆。暴力是暴露出來的力量。武力是針對已暴露出來的力量、採取相應的制衡方式,以達到制止、消停暴力的結果,是“反過來控制局面、而不被局面所牽制”的前攝行爲,保障到更高的獲勝行動結果。含義:不同的團體或個人之間,如不能用和平方法協調彼此的利益時,常會用強制手段以達到自己的目的,稱爲暴力古意:指不符合法律和道德規範的強制力量。語出宋 葉適《忠翊郎致仕蔡君墓誌銘》:“環白山數裏,暴力銷耎,負販有實直,惜乎君之所施者少也。” © 漢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