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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道
1、清初,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參議,駐守在某一地方,稱爲守道。又按察使下設副使、僉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稱爲巡道。乾隆時裁撤上述參政、副使等官,專設分守道、分巡道,帶兵備銜,管轄府州,成爲省和府州之間一級機構,叫作道員。在名義上,道應是省的派出行政機構。清朝還設立一些專業道員,如負責河務的,負責鹽、茶、糧等。道與臺,組成另外的官職---道臺。明清在省內設道,其中守道是小行政區,而巡道只有監察區性質。2、守道,是宋代散文家---石介(1005-1045)的字 ,字守道。兗州奉符(今山東泰安)人。3、安貧守道 © 漢典